“李翘楚”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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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翘楚,[[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 | + | [[File:女权主义者李翘楚.png|thumb|200px|right|“公民日报”在 Instagram 发布的信息图片<ref>[https://www.instagram.com/p/C1AEyF1OTGX/?img_=&img_index=1 “公民日报”2023年12月18日:李翘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将于12月19日开庭审理。]</ref>]] |
+ | 李翘楚,[[女权主义]]者,[[劳工权益|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 | ||
− |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 | + |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的[[强制拆迁|强拆]]和驱赶外来[[农民工]]事件中,翘楚和其他志愿者一起持续搜集汇集信息,分享资料,并到受影响严重的社区广为传播,让失去工作和居所的打工者得到用工、获取免费和平价住宿的线索。 |
2018年后,她积极介入反[[996]]、[[MeToo]]等民间自发运动,整合档案和撰写报告,于推特等平台声援各类[[良心犯]]及其家属。 | 2018年后,她积极介入反[[996]]、[[MeToo]]等民间自发运动,整合档案和撰写报告,于推特等平台声援各类[[良心犯]]及其家属。 | ||
− | + | 翘楚2019年6月确诊抑郁症,必须定时按医嘱服药,但患病并未影响她继续为社会正义奔走。今年武汉疫情爆发后,她参与多个线上线下志愿协作小组,向北京当地环卫工人发放口罩。她同时协助疫区孕妇的自助互助,对接医生志愿者。看到疫情中包括方舱医院出现的一些问题,缺乏对性别议题特别是[[性侵|性别暴力]]问题的预防的关注,她立即组织志愿者搜集和整理紧急状态下防止性暴力的建议。 | |
− | + | 因为长期深度参与公民社会活动,她多次被[[国保]]和公安骚扰,2019年12月初开始,她的住所外每日都有国保值班,并跟踪监视其上下班,严重侵犯其日常[[隐私权|隐私]]与[[公民权利]]。 | |
− | + |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包括翘楚的男友[[许志永]]。2019年12月31日,翘楚在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传唤24小时,在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度过了新年。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公布传唤过程,呼吁更多人打破恐惧,关注并声援“12.26公民案”。许志永于2020年2月15日晚在广州被警方带走。 | |
− | 来源:[https://www.hrichina.org/chs/gong-min-yan-chang/li-qiao-chu-jian-jie 中国人权] | + | 2023年12月19日,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约于北京时间下午3:00结束,未宣判。代理律师丁锡奎入场辩护,李国蓓律师被拒绝进入法庭;家属曾多次申请会见均被拒绝,此次仍未获准见面,李翘楚的父亲也只能在法庭外守候。(来源:[https://www.hrichina.org/chs/gong-min-yan-chang/li-qiao-chu-jian-jie 中国人权]) |
+ | 2024年2月5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翘楚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8个月(包括其被羁押的时间),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根据此次判决,她预计将于2024年8月3日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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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我在每一次当下的经历都会心惊肉跳、害怕不已,但每一次的书写和公开也让我慢慢剋服著恐惧感,恐惧感不会消失,但我们的心脏会在不沉默之后跳动的更加有力,我们永远有能力在腿软时扶起自己继续往前走。 | <blockquote>我在每一次当下的经历都会心惊肉跳、害怕不已,但每一次的书写和公开也让我慢慢剋服著恐惧感,恐惧感不会消失,但我们的心脏会在不沉默之后跳动的更加有力,我们永远有能力在腿软时扶起自己继续往前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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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7日,我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回我的法律文书,并要求公开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爲我会诊、检查身体、开药的医生信息及用药、治疗记录;2020年10月20日针对海淀区公安局的逾期未答复进行了行政复议;2020年12月9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 | 2020年8月27日,我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回我的法律文书,并要求公开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爲我会诊、检查身体、开药的医生信息及用药、治疗记录;2020年10月20日针对海淀区公安局的逾期未答复进行了行政复议;2020年12月9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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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我向北京检察院控告北京市公安局一系列的违法行爲,并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回我在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被传讯和物品扣押时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控告已经转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我就是想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不会,也请法律来告诉我。 | 2020年12月16日,我向北京检察院控告北京市公安局一系列的违法行爲,并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回我在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被传讯和物品扣押时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控告已经转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我就是想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不会,也请法律来告诉我。 | ||
− | 2020年12月30日,我父亲向海淀区公安局局长寄信宣佈他们被要求写下的监管申请书作废。 | + | 2020年12月30日,我父亲向海淀区公安局局长寄信宣佈他们被要求写下的监管申请书作废。</block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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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五) 08:49的最新版本
李翘楚,女权主义者,劳工问题研究者,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并获公共政策硕士学位,其后于清华大学从事研究助理的工作。李翘楚长期参与、关注和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工、女权和民间维权议题。她的研究领域涉及劳工视角的养老保险等政策问题。
2017年秋冬,在北京郊区“清理低端人口”的强拆和驱赶外来农民工事件中,翘楚和其他志愿者一起持续搜集汇集信息,分享资料,并到受影响严重的社区广为传播,让失去工作和居所的打工者得到用工、获取免费和平价住宿的线索。
2018年后,她积极介入反996、MeToo等民间自发运动,整合档案和撰写报告,于推特等平台声援各类良心犯及其家属。
翘楚2019年6月确诊抑郁症,必须定时按医嘱服药,但患病并未影响她继续为社会正义奔走。今年武汉疫情爆发后,她参与多个线上线下志愿协作小组,向北京当地环卫工人发放口罩。她同时协助疫区孕妇的自助互助,对接医生志愿者。看到疫情中包括方舱医院出现的一些问题,缺乏对性别议题特别是性别暴力问题的预防的关注,她立即组织志愿者搜集和整理紧急状态下防止性暴力的建议。
因为长期深度参与公民社会活动,她多次被国保和公安骚扰,2019年12月初开始,她的住所外每日都有国保值班,并跟踪监视其上下班,严重侵犯其日常隐私与公民权利。
12.26公民案发生后,当局大规模搜捕参与厦门聚会的公民,包括翘楚的男友许志永。2019年12月31日,翘楚在许志永流亡期间被北京传唤24小时,在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度过了新年。她之后在网络发表《戴手铐跨新年:12∙31被传唤经过》,公布传唤过程,呼吁更多人打破恐惧,关注并声援“12.26公民案”。许志永于2020年2月15日晚在广州被警方带走。
2023年12月19日,李翘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约于北京时间下午3:00结束,未宣判。代理律师丁锡奎入场辩护,李国蓓律师被拒绝进入法庭;家属曾多次申请会见均被拒绝,此次仍未获准见面,李翘楚的父亲也只能在法庭外守候。(来源:中国人权)
2024年2月5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翘楚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8个月(包括其被羁押的时间),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根据此次判决,她预计将于2024年8月3日获释。
2020年1月9日晚,李翘楚发表文章《戴手銬跨新年》,讲述了自己第一次24小时传唤经历,并由此开始了实名公开发声。在此一年中,她多次被约谈。2021年1月9日,她在个人脸书上回顾了自己一年来的亲身经历[2]:
我在每一次当下的经历都会心惊肉跳、害怕不已,但每一次的书写和公开也让我慢慢剋服著恐惧感,恐惧感不会消失,但我们的心脏会在不沉默之后跳动的更加有力,我们永远有能力在腿软时扶起自己继续往前走。
此时已经来到了2021年,原来2020年也是会过去的,那些痛苦不堪的、惊心动魄的、孤独无助的、咬著牙的、流著泪的、步履蹒跚的……原来还是会过去的,但我仍然庆幸自己还在场,还有勇气説话,还有能力记住所有的经历。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做过哪些尝试,结果如何——
2020年7月14日,我对于许志永被化名关押、不允许家属直接存钱的行爲,向临沂市公安局递送信息公开申请;8月8日进行了行政复议;10月12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如果要问有什么改变,7月份时还衹能通过汇款存钱,如今已经能直接存入现金了。
2020年8月27日,我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要回我的法律文书,并要求公开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爲我会诊、检查身体、开药的医生信息及用药、治疗记录;2020年10月20日针对海淀区公安局的逾期未答复进行了行政复议;2020年12月9日进行了行政起诉,至今没有立案。
2020年12月16日,我向北京检察院控告北京市公安局一系列的违法行爲,并向海淀区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回我在11月26日、12月8日、12月9日被传讯和物品扣押时的相关法律文书。目前控告已经转到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我就是想要知道,在这个国家,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权利,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如果不会,也请法律来告诉我。
2020年12月30日,我父亲向海淀区公安局局长寄信宣佈他们被要求写下的监管申请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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