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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7日 (日) 16:54的最新版本
中国官方原本将“不信谣,不传谣”作为一种号召网民自律的宣传攻势,如2008年的一条真理部指令中称“请各市地各网站积极响应《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杜绝虚假信息,共建诚信网络’》诚信自律行动,进一步扩大该行动影响。[1]”但随着网络审查日趋严厉,该口号越来越多地被警方用以恐吓网民。
无国界记者在2013年10月报道:
9月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了打击谣言的司法解释。
该解释规定,所有在网络上发表的“诽谤言论”只要被浏览超过5000次,或者被网友转发500次,言论的作者即可能依照中国刑法第246条,获刑3年。
任何在网络上发布的信息或者文档只要“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秩序混乱,民族宗教冲突,损害国家形象,造成恶劣国际影响”都可以被视为诽谤罪。
正如律师马钢权在9月初在媒体分析的,“谣言”这一词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这一法令本身就是对表达自由的直接侵害。
新的立法也是当局今年夏天推进的试图终结“网络谣言”运动的一部分。从2013年8月起,新任中国主席习近平发起了新一轮的“意识形态净化运动”,这一运动即被中共执政机关贯彻。
其目的是“收复新媒体阵地”,惩罚那些意图在中国推进“西方普世价值”的人,“所谓的西方普世价值并不存在”,习近平说。
这一运动在中国互联网大会时开始落实。8月13日至15日会期中,大会通过了一个包含7点的决议,并且概括成为一本网上合法行为的手册,旨在创造的健康的网络环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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