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协近日对重庆者羽律师事务所游飞翥律师给予所谓“通告批评的处分”,理由是游在其新浪微博认证帐号内转发并评论了陈建刚律师一条带有“诋毁侮辱共产党”言论的微博。然而根据陈建刚提供的“涉事”微博内容来看(见附图),其中并没有提到共产党。重庆律协似是自己对号入座,将中共与穆巴拉克、卡扎菲等已被推翻的独裁者相提并论。同时也有律师表示,张家川鼠标少年被刑拘赔偿案即将在9月18日开庭,而重庆律协此举是对鼠标少年代理人游飞翥的欲加之罪。
今年4月,游飞翥曾因代理过“敏感案件”遭到当地司法局在律师资格年检审核上的刁难。游律师就此事发表了一篇批评有关当局这种做法的博文后,司法局领导打电话要求他删除相关博文,并暗示删除后他才可能通过今年的律师资格年审。
游飞翥:因被指转发@律师陈建刚 微博,@重庆市律师协会 拟对游飞翥律师通报批评处分,今天收到听证权利告知书。
以下为事件中陈建刚律师的原微博:
律师陈建刚:【独裁统治行将崩溃的临界点】任何独裁者维持独裁统治就是两手:一靠恐惧,二靠谎言。当人民不再恐惧,也不相信谎言,那就是独裁统治行将崩溃的临界点。当临界点来临时,他们的崩溃是谁也挡不住的,有时就是一夜之间的事。当代最大的社会主义苏联如此,被推翻的本阿里、穆巴拉克、卡扎菲都是如此。
以下评论均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律师陈建刚:@游飞翥 律师转发的微博被重庆司法局和律协认定是我发的,几经考虑,本人选择自首,求一张正式的处罚文书。@重庆市律师协会 @重庆市司法局
何三畏:[哈哈]重庆总是嫌没事不热闹,原帖作者陈建刚律师还在北京逍遥,重庆律协应该去检举北京律协不作为啊
周泽律师: 转发的微博根本未提共产党,@重庆市律师协会 将这强加给我党,什么意思?什么居心?
白发萧萧法律人:请建刚大律师把帖子重发一遍,小老儿转他几遍,然后自首
何兵: 《行政处罚法》上并无 “通报批评”这一处罚类型。从实际效果而言,这是比罚款更严厉之处罚,处罚依据的合法性存疑。
王万琼律师:500转第一案甘肃张家川少年杨辉被拘案尘埃未定,代理律师却因转发律师陈建刚一条微博即将被律协处罚。律协何时有了微博言论管理的权力?
袁裕来律师:【关注:@游飞翥 律师】因转发了一条微博,@重庆市律师协会 拟对游律师处以通报批评。此举看似对组织的忠诚,事实是在抹黑组织。组织有这么脆弱吗,会因为这样一条微博受伤害?如果因此引起围观,还会给组织添乱。另,执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并没有针对性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应受罚更是法律常识。
律师常玮平:世界上最砸自己脚丫子的事,莫过于律协准备通报批评律师还没听证,律师们已经在全国范围通报批评了律协。而且就算是通报批评了,游飞翥找不到案源了?只怕是更大牌了,或许以后大家都求巴不得律协通报批评呢。没被像重庆律协这么蠢的律协批评过的律师,以后都不好意跟人打招呼。
王甫律师:现在大多数俄罗斯人认为前苏联是独裁政权,本.阿里、卡扎菲、穆巴拉克政权是否独裁,国际社会有公论,这条微博对其他国家已经倒掉的政权提进行批评和反思,和我党、我国无任何关系,@重庆市律师协会 ,是想黑党还是想对@游飞翥 欲加之罪?
附:律师陈建刚就此事件发表的声明:
【律师转发微博受处罚事件】
对于游飞翥律师因为转发我的微博受处罚一事,说明如下:
①我至今没有收到北京任何部门任何处罚或告诫。虽然在知悉游律师事件后和司法局进行过沟通,也没有得到任何要处罚我的信息。
②我得到消息,重庆司法局坦言会沟通北京司法局对我进行处罚。但在北京司法局没有任何行动之前先行处罚游飞翥律师,而我“逍遥法外”,真是“偷牛的不抓抓了拔橛的”,如此沉不住气,让我感觉很对不住游律师。
③重庆律师协会要举行听证会,我愿意作为证人配合贵会进行调查,如果确认转发微博入罪,必要时我将揭发游飞翥一贯积极转发我微博的罪行。
④重庆律师出资养活了律协,律协对律师进行构陷迫害,此真当今枭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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