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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小昭:大哭一场,签上我名!”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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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 (四) 22:52的版本

腹有诗书气自华 本文三次被删,现在发第四遍。上帝,你与我记住这数字。

12月14日深夜,关电脑之前,最后上一次自己的搜狐博客。惊讶地发现,我于13日01:33发的《中国各界人士联合发布〈零八宪章〉》,被隐藏了。这是个早已预料的结果。

我冷笑一声。你们下手晚了,此文被隐之前已经有400多个阅读率了。要看的都已看过,没看过的还能用google搜索到。删得完么?删得完么?删得完么?

当初看到沙漠风声转贴,所以我也转贴。最后都被“咔嚓咔嚓,手起刀落”了。搜狐删我文,它是封嘴锁喉之帮凶!但它让我文存在了两天、几百个读者看过,又似十分手下留情。想想新浪与网易,我还没发全文呢,仅仅发个链接,刚发上去便尸骨无存。搜狐不是不坏,只是坏得少一点儿。我对搜狐,不免爱恨交加。

删了就删了吧。我还能怎么样。关了电脑,准备洗漱安寝。

蓦地悲从中来。

第一眼看到那份宪章时,我就完全同意它的主张。但我没打算签名。

没人强迫我签名,签不签完全是自己的选择。不签,自然有我的苦衷,大家都会理解与体谅,我并无对不起任何人。但,矛盾重重。手不签,心里早已狂签了几百回:我同意!我同意!我同意!要费很大的劲儿,才能拉住我的手,不去签那个名。

北风在牛博网上发过一篇极短的博文:我坦承,我懦弱

北风懦弱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晓波被刑拘。我懦弱的原因与他不同。但归根结底,所有想签而没签的人,都只有一个原因:恐惧。我也愿意坦承我的懦弱。我们都是吃“政治三聚氰胺”长大的,恐惧成了体内的结石,时不时的来痛你一下,没死就算幸运。北风懦弱了,但他发了链接。小昭懦弱了,但她发了全文。看来,这些人的懦弱也还有限,没到直不起腰来的地步。名可以不签,话不能不说。

我可以“合理推定”,有很多很多的人,尽管自己没签名,却用转贴、链接、QQ、MSN、邮件等形式,把《08》的主张和晓波的命运迅速传播到了四面八方。我只在博客转贴,没使用别的形式,但我也收到了一封邮件,当时我还大笑说:不用发邮件,网上一搜就能搜到。

没觉得《08》有什么了不起,不就一篇小破文章嘛,重复着中国人一百余年不断说着的话。自由民主,近年又加上人权,嗯,这就是无数中国人的梦,但他们盼了一百多年也没盼到。连区区一篇文章也要被删,写作者还要被刑拘。刑,你是用来缄口的吗?法,你是用来剿心的吗?你为何不维护亿万国民之权益,却要折磨遵纪守法之无辜?可耻,可恶,可恨!

但我亦没奈何。只好关了电脑,准备洗漱安寝。

在卫生间里,拿着杯子刷牙。想到我那篇被删的《08宪章》。忽然间,双眼潮湿。刹那时,泪如泉涌。

他妈的什么国家呀!别人家实行民主制度都几百年了,别人家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别人家可以说话写文章,别人家的官员用纳税人的钱须得纳税人同意,别人家的农民老了有社会保障不用到城市里“乞讨养老”,别人家的胎儿不会被计生办将之血肉模糊打出娘胎来……我们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民主与自由,享不到也罢,竟连说都不能说,说了就要被删帖,说了就要进牢房。这世界还有天理吗?!

天在哪里?地在哪里?倘若真有天与地,我愿与你同沦陷!海潮你起吧,把13亿人卷进海底!朔雪你下吧,把这个罪恶的国家掩埋了!天翻吧,地覆吧,我不愿意活在这个可耻的地方!

“阿洛依神,听我诅咒!”

我如那千年前塔什干城的玛琳娜皇后,向空中发出我的咒语。咒语只有三个字——去死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可怜巴巴地站在饭店的橱窗外,看着里面的人吃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烤鹅,她至少还可以说:“我也想要。”……而我们,眼巴巴看着那么多国家的国民吃着“民主烧鹅”,竟连一句“我也想要”都不能说,说了就是晓波的下场。 一霎时,怒从脚下起,恶向胆边生。我终于深深明白,为何有那么多网友为杨佳“杀六”而叫好了。连我这般知书识礼、遵律守法的人都发怒,而那些脾气比我暴、境遇比我差的人,他们胸中的怒火是怎样,自可想见;而他们压抑了多么长久,自可想见。

我们原该拥有的权利,就是无法拥有。那执掌了公权力的人原该改变这一切,但它们就是不改变。它们只喜欢折磨一些人,恐吓另一些人,将大好江山变成万马齐喑、死一般静寂的坟场。

我们不过是想讨论一下我们身处的这个国家的未来。我们希望将来的生活比现在好,可以活得自在些,不用听“哪里的拆迁不死人”、“中国的人权比美国好五倍”这种无耻话,不用年复一年眼观悲剧的发生、日复一日为惨死的无辜者写祭文。《08宪章》,就是我们的未来,看得见,可惜暂时还摸不着。我,全身全心,期盼民主的早日光临。

但竟连样一篇文章也要被删。但竟连“民主”、“人权”、“自由”这样的词汇也不准说。掌国权者不为国民服务,只会用警察来对付忧国忧民、憧憬未来的书生。

哀莫大于心死。我的心死过无数回,只这一次,是彻底死了。我不愿意活,不愿意活在这个可耻的国度,如行尸走肉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我不愿意活,不愿意活在没有尊严没有安全没有自由的肮脏土地上。我不愿意活,不愿意活在从我呱呱坠地便笼罩我身、如今仍然笼罩我身的恐惧气氛中……

向前望,我要看到光。我要看到自由女神手中高擎的火炬,我要看到正义女神手中高举的天平。——可我如今看不到!

为什么要把我生在中国?我瞧不起这个国家。我厌恶我夙命的出身,哪怕我走到天涯海角、最最遥远的国度,都难以摆脱“中国人”这耻辱的身份。我痛恨,我不愿意做“中国人”!在这个国家,所有国民被迫匍匐在地,如果你不肯匍匐,你会被打断脊梁骨。这个国家,它配做我的“祖国”吗?不配!

我死了。我的心彻底死去。

我哭了又哭,嚎啕大哭,声嘶力竭,肝肠寸断,泪如银河一泻千里。花若听见,花也溅泪;鸟若听见,鸟也惊心。在这寂寞阴冷的长夜,万籁俱静,只街上偶尔传来车过的声音。哭声显得格外突兀。如果四邻有人未曾入梦,听到暗夜里传来断断续续、凄厉悲凉的女人哭声,定会毛骨悚然,心中浮起“鬼夜哭”三个字。我不想去吓别人的,可我就是忍不住。

也许你觉得很好笑,仅仅因为一篇转贴的文章被删,我就哭了。是,我就是哭了,为我自身的命运,为整个国家的命运。希望的烛火被无情摁熄,所以我哭了。没有言论自由,所以我哭了。

在我们生而拥有的诸多自由中,“言论自由”对我特别重要,因为我,爱写。我要表达,要把脑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不准表达,我就死了。你见过不思想、不写文章的小昭吗?没有。小昭就算做鬼,也是个爱写文章的鬼。

其他百般都可妥协,惟这一条,宁死不屈。

在2008年12月14日的深夜,我大哭了一场。哭完了,平静地作出一个决定:我要在《08宪章》上签名。

签名即表达。我完全同意《08宪章》上所说的那些主张,我希望民主制度早日确立,人们可以自由生活。对,我就要那种美好的未来。我不要现在这一种。在民主的社会形态中,我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专栏作家、记者或者律师;现在这一种,我整天担心自己会因言致祸,朝不保夕。这种日子我不想再过,所以我要签名。

我也曾经恐惧过。可我如今已经死了,呵呵,谁见过一个死人会害怕的?

我再也不会害怕什么了。所有加诸于言者身上的可耻后果,对我都已经失去了威慑的效力。我自己也没有想到,对恐惧的彻底超脱,竟然是在一场莫名其妙的大哭之后。

15日忙了一天。晚上回到家,我坐在电脑前,先搜索一下有没有新的签名名单出来。然后打开信箱,向[2008xianzhang@gmail.com] 发送了一封邮件。简简单单,没有一个多余的字眼。我签名的时候,心情平静,精神状态正常,智力正常。没有任何人胁迫,也没有任何人煽动,完全自愿,是我真实的意思表达。以签名的形式对某种主张表示赞成或反对,是我的权利。我不放弃我的权利。我的行为绝对没有违犯中国的法律。如果这个签名给我带来什么非法的麻烦的话,我将坦然承受之。

(2008年搜狐博客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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