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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Xinchen讨论 | 贡献2023年10月9日 (一) 01:10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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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1章第102条至113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包括“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武装叛乱”,“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投敌叛国”。 在言论方面,《刑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了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105条第2款规定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维基百科:危害国家安全罪

编程随想整理的名单

知名博主编程随想“熬了好几个通宵,根据年份,整理了这份很长的名单,名单中除了列举‘姓名、罪名、量刑’,还简述了此人被判“谋反罪”的【真正原因】”。

编程随想写道:

20年前的“六四事件”纪念日,“六四屠夫”李鹏签署生效了《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从那之后,“反革命”这个罪名就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更具有迷惑性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大类,下面包含了若干具体的罪名(比如“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等)。

编程随想说他整理这份名单,主要想达到如下几个目的:

  • 1. 让你意识到咱们天朝是怎样的一个独裁专制国家——有些人只是讨论“加强法制建设”就被判“煽颠罪”。
  • 2. 让这些敢于反抗独裁政权的小人物,被更多的网友知晓——对大多数网友而言,名单上 90% 的人都是闻所未闻的。
  • 3. 将来还会有其他民众继续从事“反党反共”的光荣事业——通过了解前人的遭遇,后来人可以借鉴到宝贵的经验,从而【更有效地】进行反党活动。


★1994年

(编程随想注:因为《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是在1994年6月才开始生效的。所以1994年缺少相关的案例——党国爪牙还没摸透呢)


高瑜(记者,专栏作家)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不详(这次罪名到底泄露了啥机密,中国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

备注:

2014年,她再度因相同的罪名被逮捕。


★1995年

王丹(民运人士)

罪名:阴谋颠覆政府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因:在大陆从事政治反对派运动;筹集“互助捐款”资助政治犯家属;发起公民上书运动;担任总部设于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的理事。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中,最著名的学生领袖。21人通缉名单位居榜首。

1989年7月2日,在北京被捕,关押于秦城监狱。1991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4年徒刑。

1995年第二次入狱后,关押在北京市半步桥看守所和辽宁省锦州监狱。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前夕,中共当局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名,允许王丹保外就医。

2008年获哈佛历史系博士。2009年之后在台湾的高校任教。


李海(民运人士)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收集“六四运动”参与人员被关押和受迫害的资料。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当时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联络部部长。

在1990年策划、组织“六四运动一周年纪念活动”,被关押7个月。

1995年是第二次入狱。

自2004年刑满释放后,至今一直是六扇门的重点监控对象。


陈西/原名“陈友才”(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公开要求平反“六四运动”

备注:

2011年以相同罪名再度入狱,而且原因更荒唐(本文后面会提及)。


★1997年

赵常青(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陕西地方人大选举中指责当地官员违反选举法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曾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

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此人多次入狱,后面还会提及。


★1998年

秦永敏(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

备注:

秦永敏号称“老牌政治犯”。从1970年到2012年,在43年间被抓捕、拘禁39次,累计蹲监22年。

(由于本文只统计“最近20年”,所以没提及秦永敏在70-80年代被定的“反革命罪”)


徐文立(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与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刘世遵等人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

备注:

2002年以“保外就医”流亡美国。


王有才(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7年参与发起“中国文化复兴运动”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中知名的学生领袖之一。21人通缉名单排在第15位。

2004年在美国的压力下,保外就医。


刘宪立/原名“刘庆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1997年参与发起“中国文化复兴运动”;准备把写成的《中国民主人士之心声》拿到海外出版。 备注:

据说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定罪的第一人。


★1999年

朱虞夫(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并上街散发传单《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立公开宣言》。

备注:

2007年和2012年又2度被判刑,本文后面有提及。

中国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

1978年杭州民主墙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1979年组建杭州民运刊物《四五月刊》。

多次被捕、被抄家。


刘贤斌(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展开对政治异议人士的营救工作。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1992年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

因此,1999年是第3度入狱。

后面还会提到他在2011年第3度入狱,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


查建国(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与高洪明协助徐文立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


高洪明(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与查建国协助徐文立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佘万宝(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


吴义龙(大学教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与朱虞夫、毛庆祥、徐光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毛庆祥(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与朱虞夫、吴义龙、徐光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备注:

参与1979年的“民主墙运动”,担任杭州民运刊物《资江潮》的编辑。


徐光(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与朱虞夫、吴义龙、毛庆祥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备注:

2014年再度被捕,还是同样的罪名。(本文后面会提及)


孔佑平(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原因:筹备“六四”10周年烛光晚会。

备注:

2004再次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文后面会提及。


岳天祥(民运人士,维权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甘肃筹委会;同年成立“甘肃人权观察站”,帮助当地下岗工人维权。与郭新民和王凤山成立“中国工人观察”。


郭新民(下岗工人)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与岳天祥和王凤山成立“中国工人观察”。加入中国民主党。


王凤山(高级工程师)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与岳天祥和郭新民成立“中国工人观察”。加入中国民主党。


★2000年

江棋生(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发起“六四”纪念活动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北京市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常委。

“六四”被血腥镇压之后,当年9月被关押在秦城监狱(未经审判),直到1991年释放。

此次是他第二次入狱。


韩春生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判决书称:韩春生自1995年8月至1996年5月期间,向《美国之音》设在北京的国际邮政信箱投寄了二十余封“反动信件”,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活动”。

备注:

此人在1957年曾经因“反革命罪”入狱,直到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才获释。


王泽臣(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1998年筹划成立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并制定了《中国民主党章程》。参与筹备“六四”10周年纪念活动。

备注:

文革时期因为反对“四人帮”被判处死刑。后来四人帮被打倒,他才死里逃生。


王文江(律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与王泽臣等人筹备“六四”10周年纪念活动。


綦彦臣(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在1999年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备注:

发表过多本经济学和历史学专著:

《资本主义的另一条腿》

《弱者的智慧–美国创富时代32个小人物成功经典》

《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历史上的三种人:皇帝.官吏.草民政治博奕真相》

《烫手的江山——闲话五代十国》

《宿醉的王朝:1860—1889晚清三十年》

《刀与笔–东汉文人、外戚、宦官的三角斗争》

《中国古代言论史》

《乾隆爷那些事儿》


岳正中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2000)一中刑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书


★2001年

李旺阳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加入中国民主党、维权、接受外媒采访

备注:

因为参与“六四运动”,1989年第一次入狱,罪名是“反革命组织罪”。

2012年死于邵阳某医院,死因可疑。官方宣布为“自杀”;亲友怀疑为“被自杀”。


郭庆海(时评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香港、新加坡、台湾报刊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7篇文章

备注:

为了避免再次被捕,2008年偷渡出境。如今流亡美国。


王金波(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要求中国政府重新评价六四天安门事件和中国民主党”等文章。


陶君(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梅花网事件(该网是陶君的个人网站)

备注:

因为参与“六四运动”,曾在1989年被安徽公安厅拘押。


赵金东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2001)衡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


朱瑞祥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2001)邵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


巴敦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2001)哈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


★2002年

姜维平(记者)

罪名: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持有国家秘密

判处:有期徒刑9年(二审减刑改为6年)

原因:多次撰文批评薄熙来;在香港《前哨》杂志发表系列报道,揭露中共高官腐败。

备注:

因为“三罪并罚”,所以一开始重判9年。

2009年在加拿大获政治难民身份。


李大伟(警察,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因:抗议当局打压中国民主党,要求释放政治犯;为民众疾苦呼吁的公开信签名活动;为营救被监禁的异议人士,通过国际媒体对中国政府施压。


胡明君(小企业主,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并担任负责人。支持四川当地的工人运动。


王森(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起诉时定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判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加入中国民主党。支持四川当地的工人运动。在网上曝光“当地红十字会高价倒卖国际红十字会赠送的药品”。


吕新华(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与秦永敏等人发起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党部

备注:

此人与“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同名。


牟传珩(自由撰稿人,律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


陈少文(警察,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撰写40多篇文章,批评失业、社会不公、法制弊端等。


李泰华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刑一终字第208号刑事裁定书


杨洪林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山西省高级法院(2002)晋刑二终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


★2003年

王炳章(医学博士,民运人士)

罪名: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因:(参见备注)

备注:

1982年创办海外民运刊物《中国之春》。

1983年创建海外第一个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团结联盟”。

1998年参与创建“中国民主正义党”。

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

他是美国永久居民。2002年在越南期间被人绑架到中国境内然后逮捕。


黄琦(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因为创办民运网站“六四天网”,在2000年“六四”纪念日前一天被捕

备注:

关押三年之后,才宣判。

2008年再次被捕,参见后续的“2008年”章节。


赵常青(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成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在2002年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等要求。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曾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

《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此人多次入狱,前面已有提及。


何德普(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组建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在网上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王小宁(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撰写《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编写网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备注:

因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被北京警方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获取王小宁的网上信息(电子邮件)。


姜力钧/原名“姜立军”(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企图组织“自由民主党”。参与联名签署“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参见前面的“赵常青”条目)。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收集证据。

2014年,姜立军再次被捕,罪名依然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本文后面会提及)。


陶海东(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陶海东撰写并在网上传播《新人类设想》等三部书稿。中共当局称“肆意丑化、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蔡陆军(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以笔名“盼民主”在网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评中国政府

备注:

如今流亡台湾


李智(财政局官员)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法院判决书称:在互联网“木子网站”建立个人主页,大肆宣传敌对思想;教唆、引导他人加入“中国民主党”。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获取李智的电子邮件。


罗永忠(个体食杂店业主,残疾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北国之春”和“水晶论坛”等网站发表文章(150多篇),揭露六四的真相,批评中国政府。


颜钧(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20余篇)批评当局


罗长福(下岗工人,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五篇文章,声援被捕入狱的刘荻,抗议当局对互联网的镇压

备注:

他发表的5篇文章,标题如下:

《立即无条件释放不锈钢小老鼠刘荻》

《营救小老鼠公告》

《从救助小老鼠谈起》

《网络世界共和国宣言》

《誓死悍卫网上自由》


徐伟(记者)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徐伟在北师大从本科到研究生学的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靳海科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杨子立(软件工程师)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杨子立后来写了一篇《靳海科和徐伟——从优秀共产党员到反革命囚徒》,从中可了解此事的大致经过。

(编程随想注:本文列举这么多案例,就只有这一个是“程序员”)


张宏海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姚福信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与肖云良是同案犯。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2003)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肖云良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与姚福信是同案犯。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2003)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2004年

孔佑平(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审后改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与宁先华等人筹备组建东北三省独立工会。

备注:

此次是第2度入狱。前一次是1999年筹备“六四”烛光晚会。


宁先华(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后改判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与孔佑平等人筹备组建东北三省独立工会。

备注:

1989年的“六四运动”,宁先华是沈阳市民声援团总指挥。

1999年因组织“六四”烛光晚会而被捕。


师涛(记者,作家,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六四”15周年前夕,中办下发了《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给各大媒体。师涛把该《通知》发表到海外网站《民主通讯》。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定位电子邮箱的使用者身份,导致师涛身份暴露。


黄金秋/笔名“清水君”(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发起“中国爱国民主党”。判决书称:清水君以“中国爱国民主党”筹委会负责人的身份,在互联网发表大量反动文章,发展党员,组织、策划、实施颠覆中国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社会主义制度

备注:

先后担任《南洋商报》《新生活报》《风采》等南洋报刊的特邀记者。


欧阳懿(小学教师,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俺的网盘上分享过他写的《狱后杂谈》。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杜导斌(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关天茶舍”等网站上连续发表时事评论,抨击中国农村税负过重,社会保障不保农民,义务教育名不副实,压制言论自由等社会问题。


桑坚成(退休工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参与撰写并散发”致十六大公开信”


张汝泉(退休职工,自由撰稿人)

罪名:最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宣判时改为“诽谤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先后将周秀宝写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和《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交给同案的张正耀散发。文中抨击邓小平和江泽民路线反动和腐败。

备注:

张汝泉与张正耀是同案犯。 俺猜测此人多半是毛粉


张正耀(工运领袖)

罪名:最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宣判时改为“诽谤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帮助张汝泉散发周秀宝写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和《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

备注:

张正耀与张汝泉是同案犯。俺猜测此人多半是毛粉


★2005年

许万平(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2005年,许万平与多位政治异议人士联名致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要求关注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状况。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后,许万平因筹建“中国行动党”,被判入狱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次是第2度遭到重判。


卓玛嘉(作家,中学教师)

罪名:间谍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原因:曾经去过印度(达兰萨拉)。写作了《骚动的喜马拉雅山》一书(尚未出版)。此书包括不同主题:民主西藏主权、共产主义下的西藏、殖民主义、宗教信仰等。


努尔莫哈提·亚辛(作家,诗人)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在2004年第5期《喀什噶尔文学》杂志上发表了短篇小说《野鸽子》。

备注:

《野鸽子》以第一人称形式,讲述一只年轻的鸽子——鸽王之子——在冒险为其种群寻找新的家园时,被人类抓捕关进笼子里。最后,他吞下有毒的草莓自杀而不愿牺牲自由,如同其父数年前在相似情形下自杀。


郑贻春(英语教授,诗人,作家)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博讯网、大纪元、议报等海外网站发表时评文章。

备注:

据2006年1月号的《开放》杂志报道,郑贻春是《九评共产党》一书的作者(编程随想注:此消息不知是否可靠)


张林(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在2004年接受“希望之声”采访;在境外网站发表了若干文章,

备注:

1989年参与“六四运动”,被判刑2年。出狱后,又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被劳教三年。

其自传体作品《悲怆的灵魂》,被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授予“狱中作家奖”。

获罪的文章包括如下几篇:

《全军覆没》

《不再沉默的火山》

《盘古乐队——中华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


李元龙(记者,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境外网站发表了4篇文章,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备注:

判决书提到的4篇文章,标题如下:

《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

《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

《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

《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


赖锦东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时评


★2006年

陆建华(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原因:表面原因是——牵涉“程翔间谍案”。

备注:

为啥说是“表面原因”?两人同案,主犯程翔才判5年,而陆建华重判20年。

有人猜测——他写的《中国“左”祸》(使用笔名“文聿”出版)——让中共高层很恼火。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此书的电子版。


杨天水/原名“杨同彦”(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在1990年以“反革命罪”判处10徒刑。

此次是第2度入狱。两次的罪名类似,且都是重判。

他发表的部分文章,标 题如下:

《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

《敦劝中共的当权派》


任自元(中学教师)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文章,与别人讨论成立“大陆民主阵线”。


高智晟(律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参与“苏家屯事件”的调查,并促成国际人权律师的介入。

备注:

曾被中国司法部选为“中国十佳律师”。

长期替弱势群体维权打官司,曾代理多宗民众维权案件控告地方政府。


郭起真(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从2002年起,在互联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他发表的文章包括如下:

《关于参加高智晟律师绝食抗议活动的声明》

《绝食日记》

《株连九族的妖风正在大陆肆虐》

《从“我不敢说”小议日本的领土扩张》


李建平(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网上发表时评文章,批评中国政府的政策和领导人。


易晓斌/易尧(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民主论坛”等网站发表若干文章,对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制度大肆谩骂与诽谤。把中共中央领导集团污蔑为“代表暴力的邪恶集团”,把当今社会污蔑为“极权主义社会”。


★2007年

张建红/笔名“力虹”(作家,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以“力虹”为笔名撰写了60余篇政治评论文章,发表在海外网站。其中涉及“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

备注:

入狱仅半年,就得了“神经功能障碍疾病”,之后导致全身瘫痪。2010年去世。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自由大悲咒》

《评欧美对华立场与政策的转变》

《中国民主化,不靠美国靠谁?》


陈树庆(作家,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在互联网上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捍卫谁的主权?》

《只有民主社会才能实现法治要求》

《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应该释放许万平》

《一份反民主、反法治的纳粹主义反人类判决书》

《中国民主党人对中国古代儒学说的评析》

《贵州毕节“夜狼”事件中共当局到底要向社会证明什么?》


严正学(画家,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判决书称:发表了“攻击、丑化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


荣杰阿扎(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在公众集会上发表言论:要求达赖喇嘛回归,要求释放更登确吉尼玛(第十四世达赖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


阿扎洛布(藏族僧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备注:

阿扎洛布是荣杰阿扎的侄子


蒋扬更钦(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罗托(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罗托是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2008年

饶文蔚(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重庆巫山县政法委书记)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网上“大纪元”等网站发表了52篇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他是重庆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并且是重庆最年轻的政法委书记。本来官场仕途顺畅,但是他看不惯中共官场的黑暗。

他对薄熙来的揭露很深刻,所以被薄熙来下令重判。

其代表作是《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镜像链接)


陈晓凤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饶文蔚同案犯,把饶文蔚的文章在网上转贴。


黄琦(民运人士,维权人士)

罪名: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2008年汶川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并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

备注:

这是黄琦第2度入狱。


胡佳(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原因:判决书称:胡佳在海外网站发表了2篇文章,恶意造谣、诽谤及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备注:

判决书提到的两篇文章,标题是:《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不需要两制》。


杨春林(下岗工人,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活动,征集了上万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签名支持。


吕耿松(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香港出版了《中共贪官污吏》。在“博讯网”、“未来中国论坛”等网站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

1993年被开除公职后,曾在杭州教工路翠苑夜市摆地摊维持生计。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论国家机器国家化》

《“六四”与中国军队——再论军队国家化》

《公安部还是私安部——论警察国家化》

《关于民运与维权的思考》

《独裁白皮书》

《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政法委》


陈道军(作家,记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拘捕的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法院宣判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判决书称:通过互联网散布传播诽谤中国共产党的文章,号召大家联合起来造反,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统治。

备注: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官逼民反——向英勇抗争的藏民致敬》


魏桢凌(《浙江青年报》的记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减刑三个月)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参与网络团体“中国泛蓝联盟”并担任杭州地区召集人


周远志(作家,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拘押之后获释,未判刑。但被监视居住,禁止接受媒体采访,不许发表文章)

原因:2008年在香港出版了《我们向谁控诉——湖北省钟祥市航运公司职工维权纪实》一书(使用笔名“华梁兴”)。

备注:

周远志曾经是钟祥市城区税务局副局长。1992年他向美国之音投稿被国安截住,然后被撤销官职,并被开除党籍。


刘绍坤(中学教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教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公布汶川地震后倒塌的教学楼(豆腐渣工程


★2009年

刘晓波(作家,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刘晓波是《零八宪章》发起人。有很多知名的知识分子参与签署。

备注:

说到诺贝尔奖,俺曾经写过一篇《那些对抗诺贝尔奖的政权——和平奖颁奖致辞有感》,介绍历史上几个臭名昭著的独裁政权如何对待“诺贝尔和平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他的几本著作。


买买提江·阿布都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

罪名: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组织非法示威罪

判处:无期徒刑

原因:2009年韶关事件后接受境外采访,把世维会发言人号召示威的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在彩丽肯网

备注:

关于此人被重判,这个链接有相关报道。


王荣清(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

备注:

1978年参加民主墙运动。

1998年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

服刑期间因身患肾衰竭,(刑满之后)2014年6月去世。


谢长发(工程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原因:参与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汶川地震后,发表文章批评豆腐渣工程。

备注:

1989年的“六四运动”,他是“工自联”骨干。之后被判处3年劳改。


郭泉(南师大副教授,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创办“中国新民党”,公开发表文章,反对“一党专政”


文炎/网名“孙不二”(作家,维权人士,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发起政治组织“中国泛蓝联盟”并任总负责人。


顿珠旺青/当知项欠(藏族制片人)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拍摄了纪录片《不再恐惧》

备注:

纪录片《不再恐惧》包含了100多段访谈录像。受访者包括各个年龄与职业,其中不少人表达了渴望达赖喇嘛归国的诉求。


久美嘉措/果洛久美(藏族制片人)

罪名:以“分裂国家罪”逮捕

判处:(未审判,囚禁7个月)

原因:顿珠旺青的同案犯,协助拍摄了纪录片《不再恐惧》

备注:

2012年11月再次被公安逮捕。之后越狱,经过20个月的逃亡,于2014年抵达印度达兰萨拉。逃亡期间,他沿路乞讨,穿越了冰雪覆盖的大山。


更嘎仓央(青海省藏族僧人,作家,环保人士)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


张起(作家,政治异议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六四”17周年,与“中国泛蓝联盟”的同仁在重庆举行纪念活动,并高举代表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旗及国民党党旗。


★2010年

谭作人(作家,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原因:2009年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豆腐渣工程)进行调查。

备注:

曾任《文化人》主编、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江河”副秘书长。


贡却才培(中学教师,作家,琼迈藏语文学网 tibetcm.com 编辑)

罪名:泄露国家秘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与“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有关的文章

备注:

1995年因涉嫌政治活动,被关押2个月。

2005年与藏族诗人佳卜庆·德卓(Kyabchen Dedrol)共同创办琼迈藏族文学网.


海莱提·尼亚孜(《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经济日报》记者,“维吾尔在线”网站管理员)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

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因: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维吾尔在线”和“地亚尔网”策划实施的。

备注:

“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海莱提在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称:骚乱发生前,他就曾向当局提出预警,但未获采纳。事后,他认为骚乱的组织者是南疆的宗教组织伊扎布特。他认为王乐泉的高压政策,将反分裂扩大化了。


尼加提·阿扎提(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站长)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在网站上发布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内容。


迪力夏提·帕尔哈提(地亚尔网站 diayarim.com 创办人)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维吾尔在线”和“地亚尔网”策划实施的。


布旦/笔名“布达”(医生,作家,藏文月刊《时代的我》编辑)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回顾和思索》。


尕让云巴/格桑金巴(作家,藏文月刊《时代的我》编辑)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鲜血与生命的控诉》。


江泽东科/蒋哲容科(作家)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我们有多少人权》。


卓日次成(四川藏族僧人,藏文杂志《雪之生命》编辑)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原因:因撰写和筹备出版有关玉树地震的书,揭露相关的黑幕。


扎西绕登/扎西热丹(作家,藏文月刊《夏东日》主编)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自费出版《血书》一书,揭露“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


努尔艾力·艾力(彩丽肯网站 salkin.cn 创办人)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网站发布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内容。


刘永根(河南省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大纪元”、“清心论坛”等海外网站发表批评中共当局的文章。 备注: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必须清算毛泽东时代的神话》 《一厢情愿的“构建和谐社会”》 《驳“大公无私”》 《中共对待苏共六阶段》 《阿扁风波、轰炸驻南联盟使馆、中共两会》

薛明凯(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原因:从2006年开始与陈锦平、张继安等人在网络开展民主宣传。并成立了“中国民主工民党”。2009年加入中国民主党。

★2011年 刘贤斌(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 原因:参与《零八宪章》,是首批签署人之一。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1992年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 前面提到他在1999年因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 2011年已经是第3度入狱了。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陈卫(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签署《零八宪章》、宣传“中国茉莉花革命”。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北京理工大学自治联合会”常委兼秘书长。 “六四”后被捕入狱,1990年获释。 1992年因参与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再次入狱,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2011年这次是第3度入狱了。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陈西/原名“陈友才”(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宣布参选当地人大代表 备注: 这是他因为相同罪名,第2度入狱。前一次是1995年(本文前面有提及)。

贾甲(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2006年在香港发起成立“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政府”。2007年发起成立“中国民主核心党”。

吕加平(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2009年发表了《关于江泽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2010年发表了《关于江泽民的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最新证据》。

金安迪(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吕加平同案犯。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

于钧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吕加平同案犯,吕加平之妻。

周岁雄(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原因:在柳州市公共场所散发政治宣传资料,张贴政治标语

黄成城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劳教2年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网上邀请网友一起喝“花茶”

高纯炼(小学教师,博客作者)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以“取保候审”释放)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博客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2012年 朱虞夫(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 备注: 1999年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2006年才出狱。 结果2007年因为“妨害公务罪”被判了2年。 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 1978年杭州民主墙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1979年组建杭州民运刊物《四五月刊》。 多次被捕,屡次被抄家。

李铁(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网上发表《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借着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的目的。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与境外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

曹海波(网吧管理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2010年创立网站和 QQ 群“振华会”。组建“中国共和党”。在网上发表《后三民主义——民主篇》。 备注: (编程随想注:使用 QQ 群简直是找死,自投罗网。关于这方面的防范,参见俺的系列博文《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

焦国标(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博士,北京大学副教授)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未起诉,转为监视居住) 原因: 备注: 拘留期间遭酷刑虐待。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他的《讨伐中宣部》电子版

陈平福(退休中学教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此案遭遇大量网友的围观,兰州市检察院被迫撤诉,目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此案引发大量网友关注,成为那年的网上热点事件。 各界知名人士发起联署签名,要求兰州当局释放陈平福。 陈平福发表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 《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 《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 《企图阻挡民主潮流,就是抗拒上帝的旨意》 《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 《不屈的灵魂永远无法被征服》

★2013年 刘萍(维权人士) 罪名:刑拘用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判时改为:“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扰乱公共秩序”。 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原因:走上街头,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 备注: 她作为独立竞选人参选当地的人大代表,结果被当地警方带走。联名推荐她的人,全部遭到警方威胁。

岗吉·志巴加/笔名“岗麦达”(教师,藏语作家,藏文报《哈达》编辑)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组织西藏反抗运动(Marchung Ngogol Tsokpa),向西藏流亡人士的《国际西藏邮报》(TPI)提供消息。

吉美/久美(藏族僧人)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出版《赞普的勇气》两部书,在第二部中解释为何有那么多藏人自焚。

刘本琦(复员军人,自由职业者)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批评政府,呼吁十八大期间到北京游行。

黄文勋(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备注) 备注: 刘士辉律师:黄文勋未经审判就判了4年 @ 新公民运动 黄文勋展开“光明中国梦”行动,到全国各地巡回——宣传民主,交流公民活动经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 2013年5月到达湖北赤壁市,在市政府门前进行民主宣传活动。 赤壁当地的维权人士“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以及湖南的维权人士“袁小华”去声援。在活动即将结束时5人被当地警方逮捕。 其中4人(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袁奉初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袁奉初/原名“袁兵”(维权人士) 罪名: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袁小华(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李银莉(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取保候审)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陈剑雄(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取保候审)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2014年 伊力哈木·土赫提(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无期徒刑 原因:表面原因是——朝廷指责他搞疆独;深层原因如下: 备注: 本文列举的这些案例中,伊力哈木·土赫提的量刑是最重的之一(无期徒刑)。但实际上,他是非常温和的维族学者,长期公开反对“疆独”。 俺在《你意想不到的恐怖主义帮手——昆明暴力袭击事件随想》一文中举了“伊力哈木·土赫提”作为例子,来说明“各级官员反而成为恐怖主义的帮凶”。

梁海怡/网名“渺小”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哈尔滨街头公开演讲。 备注: 2011年此案在哈尔滨开庭,但没有宣判。2014年转到广东从化(梁海怡原籍)开庭并宣判。 她是参与“中国茉莉花革命”而被刑拘的第一人。 王丹在Facebook向梁海怡致敬:梁海怡在今天的政治高压下敢于这样做,她具备了比我们当年更大的勇气。 读书时曾经被评为“广东省省级三好学生”。

姜力钧/原名“姜立军”(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 备注: 在2003年,他已经被定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此次是第2度入狱,入狱后遭酷刑逼供(参见《辽宁异议人士姜力钧受酷刑险死 @ RFA/自由亚洲电台》)

高瑜(记者,专栏作家)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将中办印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发表到海外网站 备注: 这是她第2度以相同罪名被判刑。前一次是1994年(本文开头有提及)。

徐光(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利用微信交流政治信息。 备注: 此次是他因同样罪名,第2度入狱。关于1999年第一次判刑,本文前面有提及。

唐荆陵(律师,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曾参与多起知名的维权事件(比如:太石村罢免事件)

王清营(高校教师,维权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袁朝阳/笔名“袁新亭”(出版社编辑,自由撰稿人,维权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徐志强/圣观法师(僧人)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2006年在江西宜春化成寺担任监寺期间,为”六四死难者”举行超度仪式;2011年到印度德里拜见藏人精神领袖达赖喇嘛。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时为西安工自联负责人,因此获刑1年。 2001年出家为僧,法号圣观。 2014年5月17日与信众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见面时遭到警方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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