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业这个记者看问题比较片面- Windows Live 04/24/2010 再者,新闻自由的权利是永远要服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大众利益的,即使美国在五角大楼文件案后,进一步明确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但只是说媒体要自己去判断报道的内容是否与国家利益冲突,并不是说媒体想报什么就报什么,想怎么报就怎么报。那么我们的媒体是否真的 认为自己 … 作者在文章总是强调如果歪曲“违反规定擅自”“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对记者处罚不当怎么办,记者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报道权,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完全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要总是把希望寄托在政府对媒体报道的放任自流上。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新闻自由,舆论监督,知情权 相关文章 竹不倒|就算呼声没成功,也应当受保护! 衣者朝新|一个老宣传部长眼中的媒体人 【CDT报告汇】博明:美国外交界“房间里的大象”,没人知道对华竞争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外二篇) 【404文库】“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可我的稿子却消失了”(外二篇) 澎湃新闻|高考热血誓师女孩考上人大新闻系:我的价值观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