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官员何以有恃无恐

 

童大焕—20101014日 星期四

 

瓷器——CHINA——中国——拆啦,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时代变迁图标,强制拆迁,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官员有恃无恐的特写,成为官民矛盾激化的火线。

广西北海银滩(白虎头村),周边地块已经达到每亩700多万元,楼房均价突破万元。相比之下,村民拿到手的赔偿还不到十分之一。于是,拆迁争夺战再度上演,地方官员警告民众,“出了人命,最多网上热闹十几天就过去了,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对你们有什么好处?”(20101014日 《时代周报》)

北海银滩这位干部很谙中国国情,他说的多半是实话。君不见,在开启微博直播维权新时代的宜黄拆迁事件中,一边受到了处分的县长,一边还在亲自带人连夜抢夺尸体。而县委书记,则亲自带领40人的大部队拦截上访的两个弱女子。事后,“宜黄官员惠昌”给媒体的公开信里还这么写道:“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在基层权力构架中,强拆是有强有力的机制保障的。以北海银滩为例,该市银海区法院、检察院,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到场监督。在这样的拆迁中,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一体的。实际上司法不能独立,就是行政控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与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在一个个强拆事件中,法律、法院被迫听令于地方长官的行政命令,公民没有自由权利而只有被压迫,已经是一个再清晰不过的图景。

这一点,连普通百姓也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北海银滩的当地百姓说,“政府如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赔偿和拆迁,我就接受。否则我就坚决反抗。我不怕强拆,就怕法律。”在村民李冰凤看来,“官司打来打去,但最后还是北海法院来处理”。而北海法院只听令于地方政府。

另一方面,在强制拆迁和征地过程中,现有基层的村民民主自治也不起作用。姑且不论基层选举中往往受制于地方大家族势力和县乡两级基层政权,即使老百姓能够以真民主方式选举出自己的利益代言人,也可能保护不了他们的权益。北海银滩事件中,村主任被拘就是一个注脚。连自己的自由和财产安全都保护不了,还谈何保护村民利益?

寄希望于媒体广泛报道后,当地官员得到惩处,那也是个小概率事件。一方面,上级不可能对媒体听风就是雨,不可能把媒体当令箭,而当几乎所有的强拆事件都能得到曝光时,“四面楚歌”局面下的上级机构,选择从哪里“下手”就是个问题。另一方面,从行政机制上来说,最终问题的处理,包括对违法违纪官员的处理,还是“终点又回到起点”回到地方上!即使有上级督办,在信息不对称成为一个永恒难题的情况下,下级官员也一定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甚至不惜欺上压下。就算暂时有个“交代”,也多半可能将处分变为对官员的另类保护措施,等风平浪静后东山再起让官员悄然复出。而这样做的成本和代价几乎为零。

地方官员的有恃无恐,充分说明现有的约束机制对他们已经基本不起作用。媒体和网上曝光?热闹过后很快就烟消云散;法律约束?司法地方化下从何谈起?上级监督?信息不对称且最终裁定权还是落到地方。而绝对的地方行政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这也是一个千真万确的真理。

一切似乎又回到改革的原点上: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让百姓来决定地方官员的命运,地方官员才能屁股决定脑袋,真正替百姓的利益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