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10:48:47

  
   本报评论员 张曙光
   刚刚过去的“十一”本来应是一个祥和的假日,但在假日最后一天的三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使这个假期蒙上了悲伤的阴影。作为偶发类的道路交通事故本不应成为判定我国道路交通基本情况的依据,但一日三起特大事故,死亡达56人,在这偶然之中有没有必然联系,很值得人们思考。当然,任何社会的发展都不会是风平浪静,总会有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事情发生。但问题是我们应以什么的思路来应对和解决问题。
   现在每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关部门就会下指示,下指标,干警上路“压事故”,甚至封路,限行。这虽然有一时功效,但很难说是真正从根本上解决的方法。现在路上经常看到开“斗气车”,“堵气车”,违章违规和不良驾驶习惯更是家常便饭。但所有交通事故的背后都人的因素在其中。于是有人指出这是要建立“汽车文明”的问题。
   到今年8月,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一亿辆,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汽车大车。但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早在十多年前就成为世界第一,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国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就超过5万人,到本世纪初超过10万人,整个“十一五”期间年平均死亡人数为7.6万人。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可以说我国在没有进入汽车时代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就达到了汽车时代的指标,而进入汽车时代后,却没有建立起应有的汽车文明。
   欧美国家的人均汽车保有量远超中国,但交通事故率却很低。美国的汽车保有量达2.8亿辆,但每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却只有3万多人,远低于中国。这除了管理技术和水平的差距外,还有整个社会的交通文明意识的差距。发达国家的交通文明是从娃娃抓起,英国儿童3岁起就要进儿童交通安全俱乐部接受安全教育。可这种努力在中国目前似乎还无从谈起。交通意外是中国儿童死亡最主要原因。而我们的教育除了升学率还是升学率。
   当然,这种短视不仅仅存在于交通领域,而目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中国各地每天都会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更有甚者如药家鑫案由交通肇事转为杀人,这不但突显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是文明的倒退。而文明的培养则需要数十年以至百年的努力。
   强调量化指标和近期目的是近几十年来社会发展的明显特征。这一发展方式曾经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局限性也越来越突出。说到教育就是一个升学率,说到干部就是一个年龄和学历,说到经济就是一个GDP。而地方社会发展目标往往归结为举办某项活动,如开个什么个大会,举办个什么大展。这种思路就是只论形式,不管内容;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只顾当前,不顾长远;只管局部,不管全局。如由于政策和法律的缺陷,近年各地上访案件明显增多,但有关部门只是下达减少上访数量的指标,而不去解决产生上访案件的原因。于是乎截访,拦访,遣送,押送成了地方单位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这种只掩盖矛盾,不解决问题的思路只能将矛盾拖延,使问题越来越复杂化,增加解决的难度。
   近来中央一再提倡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的核心就是规范人的社会行为。社会文明的发展最终表现为社会中人的文明,而培养和造就一代什么样的人和形成一个什么样的机制和制度应该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尽管这两者很难用量化的指标去设定和衡量,但这却是根本的,长远的,本质的问题。建国时我们曾提出培养一代共产主义接班人;毛泽东同志后来还提出要改造人的灵魂;改革开放初期也提出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并重,两个文明一起抓。虽然其中有很多失败的教训,但社会中人毕竟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虽然现在一些经济学家对人的精神需求不以为然,但我们也不应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们现在正在品尝过于短期化,过于物质化发展方式的苦果,古人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管我们是为自己计还为子孙计,都应做出更为全面和长远的考虑了。(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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