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接受第5天庭審,控方指被告在庭審上推翻早前口供、拒不認罪,必須從嚴懲處。
據山東省濟南市中院官方微博稱,審判長在今晨8時34分宣布開庭,而法庭今天是進行辯論。
據中央電視台今晨9時播出的最新現場畫面,坐在被告席上的薄熙來依然身穿深色外套、白色襯衫,畫面見他摘下眼鏡,望向前方,之後又再戴上,繼續提筆記錄,略顯疲態。
按程序,今天庭審最先由公訴人發言。
控方按薄被控的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三方面陳述。公訴人指出,被告受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有確實充分證據指薄熙來利用職務上便利,直接收受連國際發展公司總經理唐肖林110.9446萬元人民幣、通過妻子谷開來收受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231.86萬歐元購房款、通過妻子谷開來和兒子薄瓜瓜收受徐明提供衣食住行費用和電動平衡車,指薄具有受賄的主觀故意。
在貪污控罪上,公訴人指薄伙同當時的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王正剛、谷開來侵吞500萬元人民幣工程款,具有貪污的主觀故意。
而在濫用職權罪方面,公訴人指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薄熙來進行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而這些行為都是圍繞谷開來殺人和時任重慶市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兩事。
控方又指薄熙來當庭罔顧事實,提出無理辯解,企圖混淆視聽。被告在檢察機關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都曾供認罪行,但在這幾天庭審中,卻不僅對犯罪事實矢口否認,連自己庭前親自書寫的材料和親筆供辭都予以推翻,這足以說明其拒不認罪的態度。控方提醒法庭,指被告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11時左右,審判長宣布休庭15分鐘,約11時17分重新開庭,目前正由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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