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书是一部介绍共产主义的说明书,同时也是一篇宣告共产主义死亡的讣文。因为事实很明显:自古以来,曾有许多充满理想的志士仁人,要用共产主义来实现人类社会的完全平等。然而,今后纵然还有人要这样做,他们也决不会再采取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方式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失败得那样彻底,致使那些在苏联解体后的俄国和世界其他各地的共产党人,都已经放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转而采取折衷主义的、用民族主义修饰起来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在二十世纪那一百年中,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共产主义运动曾风行一时,主宰着大半个世界,而后来却失败了。时至今日,我们才有可能替共产主义运动列一份清单,考核其得失,作出公平的判断:共产主义的失败,究竟是由于人为的错误,还是由于这一运动本身所带来的难以克服的弱点?

   “共产主义”(Communism) 一词,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法国巴黎铸造出来的。它是指三个互相关连但又有区别的事象:那就是一种理想,一种政治纲领,一种为实现此种理想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

   共产主义的理想,是一种要求做到社会上一律平等的理想。这种理想之最极端的说法 (例如,柏拉图著作中某些篇章的说法), 是要求把个人完全融化在集体之中。因为社会上和经济上的不平等主要是由所有权的不平等造成的,所以,要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就必须不分什么”我的”和”你的”–换句话说,那就是要废除私有财产制。这种共产主义的理想有其古老的传统,源远流长。在西方思想史上,从公元前七世纪直到现在,这种思想曾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出现过。

   共产主义的政治纲领,可以上溯到十九世纪中期。这套政治纲领的拟定,是和卡尔·马克思与腓特列·恩格斯的名字密不可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恩格斯声称:他的朋友马克思已经创立了一套科学的理论,证明那些建立在阶级差别之上的社会必然要崩溃。

   纵观史乘,尽管以前也曾断断续续有过一些试图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尝试,但第一次大规模的试验,是在1917年至1991 年的俄罗斯进行的。在这期间,俄罗斯曾以坚决的信心,充分用国家权力来进行改造,以求达到这个目标。这个国家的缔造者列宁,要用”无产阶级专政”的铁帚来消灭私有财产制,扫清通向共产主义的道路,以求建成一个没有私有财产、人人平等的社会。

   本书就是按照如下的顺序来追叙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首先叙述共产主义的理想,其次叙述推进共产主义的计划,最后叙述推行共产主义的具体措施。我们这样做,既可以在逻辑上把问题说清楚,也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不过,我们将重点地阐述那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因为,理想和计划,就其本身而言还是纸面上的东西,比较上没有什么害处。而任何一项具体措施,特别是那种用国家权力来强迫推行的措施,已经造成严重的后果,后患无穷。

   第一章 共产主义的理论和政治纲领

   那种理想,即要求建立一个没有阶级之分,人人完全平等的社会的理想,最早出现于古典时期的希腊。在世界历史上,古希腊恰恰是最早承认土地私有制并且把土地当做商品来买卖的国家,因此,古希腊也就最早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即由私有制所造成的社会上的种种不平等。约与盲诗人荷马同时的赫希奥德,就在他所写的诗篇《工作与时令》中热情歌颂一个神话中的”黄金时代”,说那时候人们不会被”可耻的贪财好货的欲念”所驱使,去奔走钻营。并且说那时候有丰富的物资,供人人分享,各取所需;人类生活在永久和平之世,不见兵革。这种对”黄金时代”的歌颂,在罗马诗人维吉尔和奥维特的诗篇中也有唱和。奥维特曾说有一个时代,”世人都不知道有什么地界,也不知道有什么篱笆、围墙。”

   这种思想,最初是在柏拉图的著作中得到理论性的阐述。柏拉图在其所著的《理想国》一书中,曾经借苏格拉底之口说出他自己的政治主张。柏拉图认为:一切纠纷和战乱的根源,都在于私有制。他写道:

   “世事纷争不已,战乱时起,究其原因,均由于对这几个用词有不同的解释:什么’这是我的’或’这不是我的’,’这是他的’或’这不是他的’。……而在那个治理得最完善的国家里,对于事物,绝大多数人就不会用这样的字眼,说什么’这是我的’或’这不是我的’。”

   柏拉图在其所著的《法令篇》中,曾幻想有一个这样的社会:在那里,世上一切的东西均属公有,连妻子儿女也是公有。不仅此也,在集体生活中根本没有个人生活的地位。连那些天生属于个人的身体器官,如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也都要统统归公,大家视则同视,听则同听,同作同息。在一定的场合下,视形势需要,大家必须同声一起唱赞美歌,或同声一起表示谴责。忧则同忧,乐则同乐。

   然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发问道:究竟这种共产主义的乌托邦,能不能给社会带来安定和平?亚里士多德所持的理由是:那些实行公有制的人们,比那些实行私有制的人们更容易你争我夺,争吵不休。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争辩说:社会动乱的根源,不在于财物的私有制,而在于那种急切想要得到财物的渴望。”问题不在私有不私有,而在于人类那种企求均富的欲望。”

   晚近,有一种传布很广但却谬误的观念,以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过是基督教之近代化的、世俗化的变种。正如十九世纪俄国哲学家乌拉基米尔·苏洛维也夫所指出,这二者大相径庭:耶稣·基督是叫他的门徒们拿出他们自己的财产,而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却是要共别人的财产。再者,耶稣从未坚持人们要一贫如洗,他只是劝说,贫穷便于使人们的灵魂得救。圣·保罗那句关于金钱的名言往往被误解了:他并不是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而是说”爱钱是万恶之源”。换句话说,贪婪是万恶之源。圣·奥古斯丁曾用华美的文词自问自答地说道:”难道黄金不好吗?”然后答道:”黄金当然好。但是,用黄金去做善事,那是善;用黄金去做坏事,那就是恶。”

   基督教早期的神父以及后来天主教的神学家们,都是用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来看待私有制。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说法,只有在上帝的天国里,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才会过着那种没私有财产、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人类因为原罪,被逐出天国,那个”黄金时代”便一去不复返了。应当承认,人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们如果能明智地善用财产,用财产来做慈善事业,那就是美德懿行。天主教会不仅不劝说人们要贫穷,而且有时还要把那些倡言贫穷的人革出教门,加以迫害。基督教中新教各派的创始人,都认为财富是有用之物。特别是加尔文,认为有财是上帝赐福之象。

   在欧洲人的思想意识中,那种关于”黄金时代”的臆念从未消失。那些早期的航海探险家,在航程中之所以不辞劳苦,冒险犯难去探索,不仅仅是为了能找到那个传说中的遍地都是黄金的”黄金洲”(Eldorado)或其他盛产黄金之地,而且是渴望想找到那些传说中的岛国”地上天堂”。那些关于”地上天堂”的传说,在中世纪的欧洲流传甚广。当那些探险家第一次踏上美洲的土地,看到当地那些赤身露体的印第安人时,他们就坚信,以为他们已经找到了”地上天堂”。因为那些人赤身露体而没有羞耻感,不正是亚当和夏娃在伊甸乐园中生活的情景吗?哥伦布在其回航后的报告书中说道:”当地的土著都是坦荡无私的。他们身边的任何东西,只要旁人需要,他们总是慷慨地拿出来与旁人共享,从不推诿。”哥伦布还不能断定那些印第安人是否有私有财产,但却注意到:”在那里,一人所获之物,人人均得分享,在食物方面尤其是如此。”

   这些最初对美洲印第安人的幼稚的观感,不久便被那些较为符合实际的评估所代替。然而,这一类美化原始社会的记载,却造成一个结果:即乌托邦文学的兴起。从此以后,乌托邦思想就成为西方思想界一个永恒的特征。有许多学者认为:托马斯·莫尔那部出版于1516年的经典性名著《乌托邦》,其中所描述的情节,就是受了哥伦布以及其他探险家所撰写的旅行记的启发而写出来的。在现代语汇中,”乌托邦”一词是用来指那种理想中的乐土,但实际上却远非如此。托马斯·莫尔所描述的那个乌托邦是个闭塞的、朴质无文、纪律森严的群体。在那里,一切公民都是穿同样的衣服,都是住在一式一样的房屋里。在那里,不得到允许,任何人均不能外出旅行。在那里,私下议论公事是要判处死刑的。那里不用货币,金子、银子只是用来打造马桶和溺器。那些后来陆续出版的乌托邦著作,也都与托马斯·莫尔的著作一样,同声同调地唱一个主题:既没有私有财产,又要使个人在各方面都受群体的约束。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乌托邦都强调这一点:个人必须服从权威。掌权者发号施令,强迫执行,个人只能违背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那些他本来不愿意做的事。

   在这里,我们必须说明:那种关于有一个没有私有财产的”黄金时代”的传说,纯粹是神话。那是出于人们的善良愿望,而不是真有其事。因为,许多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都一致认为:上下古今,从来就不曾有过哪一个时期或哪一个地方实行过一切生产资料全归集体共有。一切生物,从最原始的生物到最高级的生物,为了能够生存下去,都必须有一个可靠的获得食物的途径。人类为了保有这种获得食物的途径,所以要求享有土地私有权。在人类定居下来从事于农业以前,有个漫长的洪荒时代。当时人类主要地是以渔猎、采集为生,但就有一些血缘相近的人群聚居在一个地方,把那些闯进来的外人赶出去或杀掉,独占一方土地作为栖息繁衍之所。大约在距今一万年前,人类过渡到经营农业。由于耕种土地是一项艰苦的劳作,而农作物的成熟是要假以时日的,于是产权的争执就更加激烈了。

   “法老”时代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这两个文明古国,其历史可以上溯到五千年以前。在这两个古国里,耕地是属于王室和寺院的。古以色列是最早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这我们是有可靠的史料证据足以证明的。希伯莱人的《圣经》中说道:任何人如果擅自改变土地的疆界,必受神谴。(见《圣经·旧约》中的《申命记》第二十七章十七节:”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圣经》中有好几章节,都说到某些家族乃至个人拥有土地和牧场方面的私产。不过在古以色列,土地私有制受到许多宗教方面和氏族方面的限制。而在古典时期的希腊,从最初的时候起,耕地即属私有。换句话说,征诸史乘,不论何时何地,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哪个社会是”世人都不知道有什么地界,也不知道有什么篱笆、围墙,”或不分什么”我的”、”你的”。

   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论,有一部分系批判地吸收了欧洲启蒙时期思想家们所倡导的关于人性的理念。在西方世界,一向有一种传统的说法,认为人是由肉身和灵魂这两部分所组成,这二者均系造物主所赐;灵魂包括理想和价值观,是与生俱生的。人的智愚善恶,是先天决定的。当然,这是一种保守的观点,因为它认定人性是不可改变的:生来如此,今后也永远如此。易言之,一个人生来贪得无厌,那么他一生一世就永远是贪得无厌的。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首先站出来挑战,驳斥这种先天决定论。洛克在他所写的《人类理解论》(1690年出版)中,根本否定有什么”先天的理念”。按照洛克的说法:人在出生时,头脑(或称之为灵魂)是一块白板;一切理念和一切价值观,都是由后来的感官经验产生出来的。这套理论就说明:人性不是固定不变,而是可以改变,可以引导到好的方面去的。欧洲启蒙时期的那些哲学家多持性善之说,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因此就认为人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改造:发挥其本来的善心,去克服那种自私自利的恶念。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爱尔维修把这种涵意说得更明白。他争辩道:只要采用适当的教育和立法手段,不但能够促使而且可以强迫人们达到至善的境界。(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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