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3年,成都地税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共207台空气净化设备,耗资68.6万元。2014年,成都龙泉驿区教育局以同样渠道采购了226台空气净化设备,耗资80.456万元。
然而,后者的中标公司是招标者发布采购公告当天才成立的。
在成都官方拆除某中学家长自费购置的空气净化器后,有网友翻出一份成都地税局2013年的采购招标项目作为回应。这份招标公告内容显示,该机构早在2013年就采购了大量空气净化设备(两种规格、共207台),耗资68.6万元。
@baidu冷兵器吧:成都地税局的空气净化机13年就搞了啊,花了快70万呢~
(注:截至发稿时,@baidu冷兵器吧 原微博已被和谐。)
中国数字时代编辑经过检索发现,成都地税并不是成都唯一采购空气净化设备的政府机构。成都龙泉驿区教育局的一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显示,该机构于2014年采购了空气净化设备(共226台),耗资80.456万元,并与中小学音体美设备打包进同一份招标项目。
然而,在查证招标结果公告内容后,编者发现上述项目的空气净化器采购背后或有蹊跷。
招标结果公告显示的中标者为成都灿扬科技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注册信息后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5日——这也是龙泉驿区教育局空气净化器采购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也就是说,中标公司是招标者发布采购公告当天才成立的。这不合常理。
这份招标公告非常明确地指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要求包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在招标公告发布当天成立的这家公司,理应没有任何经营记录,很显然并不符合上述条件。
另外,虽然成都灿扬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其注册资金为50万元,但公示信息中没有任何“认缴明细”和“实缴出资”的记录。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在享受净化过的空气的同时,也许还获得了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