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狱九载“广西赵作海”被悄悄释放
王子发的老母亲和年幼儿子向外界出示鸣冤书

王子发的老母亲和年幼儿子向外界出示鸣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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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冤入狱九年,一审被判死刑,终审又改判死缓之后,被称为“广西赵作海”的王子发,曾经设想过很多遍的一个场景就是:有一天,站在庄严的法庭上,由审判长当庭宣告他被无罪释放,终于洗刷自己长达9年的不白之冤。8月20日,当这个日子真的来临时,却一切都变得静悄悄的:在取保候审十余天后,他被解除了强制措施,当地检察院宣布撤回起诉,公安机关也撤销了案件。他实际上已被默默地“无罪释放”。

据《南方都市报》今天(8月22日)的报道,8月6日,己被囚禁九年的王子发被宣布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从2001年他因涉嫌抢劫及故意杀人罪被捕,到2002年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王子发死刑,2005年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又改判其死缓。尽管2007年真凶已经自首,但在此后长达3年的时间里,王子发仍然被继续囚禁。

昨天,王子发及其家属均向南都记者证实,前天晚上,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法院和公安局先后派人来到王子发家中,向其送达了三份法律文书;次日,又有政府人员送来5000元慰问金。其中,由东兰县公安局送达的撤销案件决定书称,因王子发抢劫案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不存在,决定撤销此案,签署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

报道又说,王子发的代理律师黄国生昨天对这三个法律文书作出解读说,因为检察院撤诉,公安机关销案,那么实际上,王子发案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意味着他事实上已经被“无罪释放”。

但这种结案方式还是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王子发应该是在法庭上被当庭宣告无罪的,并拿到正式的法律判决文书,以此洗脱罪名。但从目前情势看,案子既已撤诉、销案,就意味着不会再审理了,王子发被正式宣告无罪的一天,也就不会再有了。

黄律师认为,有关部门对本案的低调处理,显然是为了顾及自己的颜面,避免出现那种“自己搧自己耳光”的结果,同时也是为了规避责任。如果最终判决无罪的话,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追究,而撤诉销案后情况就不好说了。不过,黄坚持认为,一个无辜的人,蒙冤入狱长达9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一个正式的法律程序,宣告其无罪,以还当事人清白。

与此同时,王子发昨日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回到家后,他和家人一直都在等待法院的最终一纸判决,“我希望在法庭上,由法官正式宣告我无罪,是受冤枉的,我和家人都需要一个说法”。

此外,家属关心的另一件事,就是对王子发的国家赔偿。据了解,目前还没有任何人来和他们谈国家赔偿的事,家属问过村镇里的官员,对方让他们不要着急,“上面的人自然会来找你们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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