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有 农民一无所有

  陈志武

  土地公有的结果,没有给农民带来好处,反而是变得一无所有,任由掌权人随意安排本来祖祖辈辈属于自己的东西。土地公有,实质上是从原来的几乎每个人都有,变成了只有少数掌权者才有而所有老百姓都没有。

  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老城墙、新城墙都被保留好好。反倒是通过强制国有化实行了土地公有的苏联、中国等,没几处还留下历史城墙等。这告诉你什么?土地公有给少数掌权同时又想破坏的人提供了方便,降低了他们行使破坏时要付的成本。

  50年代的国有化运动虽然导致了失败,至少有当时政治哲学的支持,因为原来的理论是: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为消灭万恶就首先要结束私有、建立公 …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