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
人全部财产。此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两亿元,一审也被判处死缓。越来越多的贪污贿赂犯罪官员
因被处以死缓而留下一命,以致有人质疑死缓判决成了贪官的“免死牌”。

毫无疑问,中国拟取消绝大多数经济犯罪死刑的计划值得欢迎。不仅如此,此举还可能有助于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但是“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死刑罪名是否该取消”的话题千均一发更受到社会各界十分敏感的关注。

曾在公安部、海关总署任职的部级高官牟新生认为:”有必要研究取消现在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他说:“从国际上看,大多数的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
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因为职务罪犯特别是贪污贿赂罪犯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面也比较宽,在现实中侦查、调查这种犯罪难度相当大。”

说实话,从现代文明出发,确应废除死刑;从和国际接轨出发,也应废除死刑!但网民们却有不同意见,因为中国的官员当得太特殊了,第一,中国的官来得太容
易,不那么需要相应的本事,也不太需要老百姓的选举和认可,只需要有关系,而且这关系的强硬和官职的大小成正比。第二,贪官太多,而且没有官对此负责。有
关部门只负责提升,但不对此负责,没有听说过有谁引咎辞职过。这一点就没有和国际接轨。不过事情也不完全如此,怎么说呢,比如朝鲜、以前的苏联、东欧,现
在的非洲、南美等很多国家,他们也没有引咎辞职一说。第三,裸官太多。为什么要舍弃老婆孩子和家庭?总不会全部裸官全都是为了一心一意干革命吧!否则,如
此脱离常态总得有点理由。据说,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讨论了二十年,想想都感到委屈。民间有句顺口溜:坐牢几年,幸福到天年。第四,国有企业的干部是国家
干部,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全民所有,如果领导自己给自己了,如陈同海,每天的公款消费四万元,西部贫困家庭,一辈子都挣不到。

如果没有死刑,如何治贪,何以慰民?至于谈到和国际接轨,本博秦全耀认为官员财产申报不接轨,监督制度不接轨,又凭什么光贪官废除死刑接轨?对于高官牟新生所建议的“取消贪官死罪”,即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当下中国国情。如若全民公投表决,老秦敢说拥护者占不到两成!

中国是个官本位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的。现在,如果取消了“国家公职人员贪污贿赂罪”死刑,本博以为中国岂不等于向全世界宣布过去中国是“刑不上大夫”,今天中国是“死不杀贪官”!

可以旗帜鲜明地支持朝鲜三代世袭,可以理直气壮地反对民主选举,这也不接轨,那也不接轨,贪官免死又接哪门子轨。

依我看,很有可能不是接轨是捣鬼?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