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为什么
何三畏
南方人物周刊
2010-08-26
中国隔“实名制”的信息社会越来越近了。从工信部到各级地方权力机关,一直在努力推进“网络实名制”。域名注册实名(包括只给机构注册,不给个人注册,站长照片留底);论坛实名;博客、微博实名等等。工信部部长李毅中8月17日在“中国互联网大会”上,特别询问了“微博是否为实名制”。而按照工信部的要求,“手机实名制”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于对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顾虑,信息世界中的“实名制”比之于传统生活中的“火车票实名制”“买菜刀实名制”等更敏感。“手机实名制”可能要容易一些。但是,有关方面要求在2012年以前,对七亿多正在使用手机的一半以上(没有登记个人信息)的客户,“全部完成补登”,应该也是难事。
我不怀疑“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需要,到时候把“尚未补登”的号码一律“停止服务”,也就大功告成了。类似的事情移动电话公司不是没做过,它们一直以来不时这样小试身手。你的手机突然被停止了短信功能,打电话去问,它才给你一个“理由”:你的手机使用过“不良信息”。你当然问不着它凭什么规定判断“不良”,又依哪条法律破坏服务合约。到了网络世界,事情变成了屏蔽和删除。你的文章突然不见了,更是找不到报案和申诉的渠道。南方都市报8月23日报道,网络公司对网民实行屏蔽和删除,是一种工作常态。搜狐公司“每天屏蔽五千条微博”,“平均每十几条就屏蔽掉一条”,而用于监控的敏感词有1000多个,含有“敏感词”的帖子就“直接删除”。
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已经很少有“合法的公民”了。每一个网民,甚至直接管理互联网的公务员,都可能触及“敏感词”而被取消发表。这一方面是因为“敏感词”的数量庞大,最主要的是,它不是公开的价值尺度,不是可以学习的知识,制作者自己也不可能全部掌握。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触犯它。但必须指出,正如警察必须以公开的法律执法一样,网络公司当然没有权利以密不示人的暗器扫荡互联网。顺便说一句,这样的非法治化管理,使得网络上开始流行“火星文”,给汉语文化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而这些问题跟“实名制”有关系吗?手机用户打电话去投诉移动公司了,网民写帖子控诉网络公司了,这不相当于自己去“投案”了吗,它还不理你呢,实名有什么用?所以,问题不在于实名不实名,而在于依法不依法。具体地说,移动公司和网络公司被默认了一种可以处罚一般公民的不可思议的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在惦记一部分没有交出实名的用户。
那么,“实名制”的目标是什么?有关方面为什么这样钟情“实名制”?为什么不强调“法治”,不讲依法管理通讯和网络信息,而是如此努力地追求“实名制”?“实名制”到底是管理,还是管制?人们为什么对“实名制”敏感?
且不说“实名制”到底是不是必须,网络世界是不是不能像传统社会一样,公民照例可以有使用笔名、化名和匿名发表、交流的自由;就因为现实的法治环境,当人们被要求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交给通讯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时候会感到担心和忧虑,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人们并不非天生排斥“实名制”。一直以实名使用手机和上网的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权利往往受到伤害,他们的信息经常被盗用,但他们仍然耐心地以实名守候着法治的好转。他们特别需要法律的保护。当然,中国并非没有信息管理法规。搜索互联网,会跳出一长串相关法规呢。不过,事实告诉我们,这些法规不能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不能让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不能让公民权利受到侵害以后,获得法律的公正。
只有法治化的政府才会有效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反过来,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也不会特别惧怕在需要的时候交出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近日有人举出世界上已经有法治国家要求公民在某种范围内实名使用互联网。问题的关键,恰恰是因为那是法治国家。法治化的政府让公民信任,“实名制”又节约了管理成本。这是好事情。不过,还有比“法治国家也要实名上网”更值得重视的消息:英国政府将在今年内为每一位公民建一个个人网页,公民可以在这里实现缴纳税费,办理护照驾照等个人事务,政府则计划在4年后实现无纸化,将节约一大笔开支。显然,这样的个人网页,等于向政府的多个部门,也包括一些社会机构和公司,开放了相当多的个人信息。比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实名制”更彻底。当然,它也引起了一些人权人士的担忧,但没有我们这样纠结。
信息技术的天性就是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我们应该相信进步,相信现在的许多管制是暂时的,过度性的。从前,当收音机进入中国的时候,“收敌台”是一个严重事件。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笑话。关于互联网的所有禁忌最终都要被互联网打破。“实名制”也罢,匿名权也罢,只要有法治,其它都是技术问题。(2010-8-24)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