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田喜被捕  情况危急

田喜家人收到的逮捕通知书

 

王克勤  冯军

    田喜,23岁,河南驻马店市新蔡县古吕镇人,9岁时因输血治疗感染艾滋病。日前,田喜因为与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发生争执,相继被新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是造成田喜感染HIV病毒的输血医院。8月22日,田喜被正式逮捕,目前羁押在上蔡县看守所。

    “田喜是个好孩子,十分的优秀,如果不是得了艾滋病他可能考上北大清华。”

    8月30日下午,田喜的父亲田德民来到我办公室,向我及我学生冯军讲述了田喜被捕前后的详细情况。

    

    田喜的父亲,52岁的田德民

   

事出诱因:“县委书记亲自发短信给田喜”

    7月23日,在北京的田喜接到新蔡县县委书记贾国印的短信,大意如下:你是大学生,你应该知道怎么办,你回来我们会解决你的问题,星期一你到我办公室找我。

    “县委书记亲自发短信给田喜,这是我们上访维权6年来的头一回啊。我们觉得政府是真的要解决问题了,田喜立马就从北京赶回了老家。”田父说。

    7月26日,星期一,田喜如约赶到县委书记办公室,但是并没有见到书记。县委其他同志说贾书记开会去了。

    于是田喜给贾国印发短信询问。贾书记回复要田喜再等一周,下个星期一再去办公室找他。

    8月2日,第二个星期一,上午8时30分田喜赶到县委书记办公室。但让他失望的是,贾书记又没出现,其他工作人员说贾书记又开会去了。

 

还原冲突:“找医院去”

    田喜认为县委书记是“拖延时间”,故意两次不见面,而自己从北京带回的艾滋病治疗药物很快就要用完了。因为在北京城市学院读的本科,所以田喜的治疗药物规定供应点是北京地坛医院。

    “田喜认为自己的病是在医院感染的,医院不可以不管,于是他说找医院去。”田父解释。

    8月2日当天从县委大楼出来后,田喜去了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田喜就是在这家医院输血感染HIV病毒的。

    田喜来到李俊州院长办公室,希望借点药,并要求医院给予赔偿。李院长告诉田喜有事找县领导,医院不管,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田喜很生气,把院长办公桌上的东西推到地下,有电脑、传真机、电话等。”“后来估价3000多元。”田父一字一句地向冯军说。

     8月5日和6日,田喜又两次来到李院长办公室。李院长还是避而不见,锁上办公室的门,不让田喜进去。

    “一怒之下,田喜用东西把院长办公室门上的锁眼堵了。”在一旁的田喜伯母王玉荣再三向冯军强调“一怒之下”四个字眼。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8月6日16时许,田喜从医院回到家不久,被古吕镇派出所带走。当时民警并没有向田喜母亲陈明贵解释原因,也没有告知将田喜带往何处。

     8月7日10时许,新蔡县治安队队长向田母送达了两分文件,分别是《新蔡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古)决字【2010】第0244号》和《新蔡县公安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新公(古)行拘缓字【2010】第0005号》。

    

    短时间内公安机关发给田喜家人的四份通知书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现查明2010年8月2日上午9时许,新蔡县古吕镇新华街艾滋病患者田喜窜至新蔡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室,将电脑、传真机、电话、饮水机等物品损毁。2010年8月5日8时许、2010年8月6日下午3时许田喜又分别持钉锤将院长办公室的门砸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现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8月7日中午12时许,田喜家人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田喜接回家里。但田喜及其母亲受到严密的监视,就连田母上街上厕所都有警察跟在后面。

  

接踵而至的刑事拘留和逮捕决定

    回到家十天后,即8月17日18时许,20多个警察又一次把田喜从家里抓走。此次田喜被8人看守在新蔡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房间,持续两天。

     8月19日13时左右,田喜被转移至上蔡县看守所,然而家属不知。

    “我们是几天后看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已转到了隔壁的上蔡县看守所。”田父田德民说。

     8月22日,田喜父母收到《新蔡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  新公治拘通字【2010】0189号》。

    上面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0年08月18日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田喜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上蔡县看守所。

    田喜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落款日期为“二○一○年八月十八日”,田父母是8月22日收到的,期间隔了四天之久。然而在《拘留通知书》“如未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请注明原因”一栏为空白。

    田父向冯军表达了上述疑问,“为什么过了四天我们才收到通知书?”

    田喜的代理律师、北京道衡律师事务所梁小军律师解释:“这个问题不大,通知时间是按公安局的发出时间,不是家属收到文件时间。”

     8月24日9时,田喜父母又收到《新蔡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新公治捕通字【2010】0119字》。上面记载:田喜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经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08月23日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上蔡县看守所。

    《逮捕通知书》落款时间为“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而正文却是“于2010年08月23日由我局执行逮捕”。难道新蔡县公安局在执行逮捕之前就发出给了《逮捕通知书》?

    对此,梁小军律师表示自己还没注意到此问题,如果属实则“肯定有问题”。

    据梁小军律师透露,新蔡县检察院已于8月25日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8月26日,他和田喜在看守所里见了面,详谈了案件情况。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以下简称爱知行)法律项目负责人江天勇用“神速”两字来形容田喜案件的进展。他说:“中国一般刑事案件,会尽可能把拘留时间用尽,争取更多的证据。但是你看这个,8月18号刑事拘留,8月23号实行逮捕,8月25号就移送到检察院了,估计这个案件九月初就要开庭。……神速啊!看来他们是急不可耐的。”

 

营救田喜

    因为长期在京上访及帮助和他有类似遭遇的艾滋病输血感染者维权,田喜一直是当地政府的重点“稳控对象”。

    今年的7月9日,古吕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文件中,认为田喜“近期连续两次在京非访(即非法上访),给当地政府对他的监管带来很大的不便。建议:公安机关介入,完善材料,予以打击。”

同时,另一份今年3月4日发出的文件也称,对田喜实行包案稳控措施。

    田喜被逮捕后,其父母立即向外界发出求助。最早得知消息的是民间维权人士“老虎庙”,他在自己博客里发表了相关博文。

    之后,爱知行也采取了行动。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长期从事艾滋病防治教育的公益机构,田喜2005年就与爱知行研究所有联系,并且长期作为志愿者参加其活动。

    爱知行于2010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艾滋病维权人士田喜遭河南省新蔡县官方限制人身自由的声明》,指出: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对田喜的遭遇高度关注,……希望当地政府能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尊重人权,保护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撤销相关意见,恢复田喜的人身自由,正确及时解决田喜和其它因卖血输血感染艾滋病同胞的问题,让他们早日感受到和谐社会的温暖。

    2010年8月24日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也发表《对河南新蔡县公安局非法逮捕艾滋病病人田喜的声明》,指出:对河南省新蔡县艾滋病人田喜被当地公安部门非法逮捕表示强烈关注,我们要求新蔡县公安局限立即释放田喜,并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席会议呼吁全国的NGO同仁都来关注和谴责新蔡县公安局这种滥用职权,违反法律的行为。为田喜立即得到释放以及保障所有艾滋病人的权益而努力,为所有感染者的尊严而努力。”

    另外,8月30日下午,爱知行将田喜父亲接来北京,组织了媒体见面会,希望媒体报道能够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

    8月25日,北京道行律师事务所梁小军律师也与田喜父母签订了代理协议,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据梁小军律师介绍,田喜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严重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针对田喜损毁医院院长财物一事,8月7日公安机关第一次进行了“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8月18日,行政拘留处罚期限还未过,公安机关又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明显存在双重处罚的嫌疑。

    另外,据新蔡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田喜损毁财物估价约4000元,没有达到5000元以上。梁小军律师介绍,构成刑事拘留的要件是“损毁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或者三次以上行为”。而田喜的行为并没有达到这两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是错误的。

    8月26日,梁小军律师和田喜在上蔡县看守所见了面,了解了田喜的身体状况、案件的来龙去脉、法律解释、及田喜的相关需求。

    田父介绍,田喜目前处于艾滋病发病二期,身体状况十分危急。被抓捕时田喜随身携带的艾滋病治疗药物不多,家人很担心,向新蔡县卫生局申请“借药”。  但田喜向代理律师透露,被捕期间,他曾经被停了两次用药,目前还能维持半个月的用药时间。

    “我认为他这些行为还是理性,还是克制的。”梁小军律师说,“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申请取保候审,因为田喜在里面的营养状况和休息状况都得不到保障,希望尽快恢复自由,在外面安心地休息和养病。”

    “今天田喜之所以走到这个地步,一方面是他坚持要求赔偿,和当地政府绝不解决这个问题,两个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田喜去上访,于是当地政府在维稳的压力下,被迫采取措施将田喜送到监狱里去,想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

    “(田喜)很无辜地得到这样的病,无论医院还是政府都有责任。现在不仅不去解决问题,还试图把他送到监狱里去,这样做既不讲理也不讲法,更不讲人道。”爱知行法律项目负责人江天勇如是发表自己的看法。

 

田喜其人其事

    一年前的田喜

    

    田喜,1987年1月3日出生,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人,身份证号码为412828198701030013。

    1996年3月,9岁的田喜不小心摔破了头额,到新蔡县第一人民就诊治疗。当时主治医师朱焕春说,田喜有轻微脑震荡,需要输血治疗。于是从3月5日至8日,田喜连续四天输了医院提供的8袋血浆,费用为272元。

田父说,从输血第二年的1997年至后的七年间,田喜经常生病,症状为感冒发烧、喉咙炎症、淋巴结病。

    2004年7月12日,田喜在新蔡县卫生防疫站检测出感染了艾滋病毒HIV,并已经成阳性的患病状态。从此田喜在政府免费艾滋病治疗药物供应点,新蔡县东湖卫生所领取药物治疗。

    同年11月,田喜被确诊还感染有丙肝、乙肝。田父认为这是服用艾滋病药物带来的副作用。

    是年,田喜高考成绩为528分。

    在排除性传染和母婴传染的途径之后,田家认为1996年在医院的输血造成田喜感染了艾滋病毒。于是他们找到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及县领导,希望解决田喜的治疗费用及相应赔偿,但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

    “至今为止,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没有赔偿一分钱给我们,它从来没有承担起责任。”田父诉说。

    2004年9月田家向新蔡县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书,起诉新蔡县第一人民医院赔偿田喜100多万元。但是县法院没立案,也没有给出不立案的理由。

    “100万是几年前的要求,现在田喜只要求医院赔付50万元左右,但还是不给。”田父解释说。

    2004年11月田家开始上访维权,并且第一次进京上访,但无果而终,从此田家走上了漫长的上访维权路。

    2005年,田喜第二次参加高考,考取北京城市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并于2007立案9月顺利毕业。

    “田喜有坚强毅力,如果不是得了艾滋病他可能考上北大清华。”田父很为自己的儿子骄傲。

    到北京上大学后,田喜的治疗药物供应点改为北京地坛医院。田喜认为自己成年了,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亲自在北京上访。

    为此,田喜多次因上访被抓,其中在北京被拘留两次。2009年12月18日,被新蔡县古吕镇领导接回老家,在家被36人轮流看管。

    同时,田喜分别于2005年、2008年向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立案申请,都被拒绝。

    另外,田喜不光替自己维权,还积极帮助其他弱势群体维权,特别是和他有相似经历的艾滋病输血感染者。田喜帮他们起草起诉书,帮助解决在京访民的生活困难,同时积极呼吁社会和政府正确公正地对待艾滋病人。

    据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负责人江天勇介绍,田喜大概是2005年和爱知行联系上的,之后几年一直作为志愿者参加众多公益工作。

    在田喜的博客上(http://blog.sina.com.cn/u/1225174421),有大量艾滋病人维权的文章,而且他公开承认自己是艾滋病人,呼吁社会尊重艾滋病人的权利,建议将“艾滋病”的称谓改为“爱知病”。目前田喜已经成为国内艾滋病领域有影响的维权人士。

    2009年7月大学毕业后,田喜因为患有艾滋病一直未能找到合适工作,闲赋在京。

    这几年田喜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视力持续下降,目前是800到1000度的近视,172cm的身高,只有51kg。

    “这几天在监狱里,田喜肯定吃不消,可能100斤都不到吧。”“因为病,田喜的身体、学业和精神各方面都受到很大压力。”田父哽咽着对冯军诉说。

    目前,田喜的病情处于艾滋病二期,十分危险。

    “爸妈,我在北京六年期间,你们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我在那里受到多么大的痛苦,经受了多么大的灾难。”有一次田喜和父母推心置腹地交谈。

    在爱知行法律项目负责人江天勇的印象中,“田喜本身是大学生,有一定的知识,对自己的权利很珍惜,维权期间很执著也很理性”。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