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地方官员向人民论坛记者透露,虽然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但一些地方维稳压力仍然越来越大。面对压力,个别地方相关部门不惜借维稳之名打压上访者、干扰司法、违法行政等,一不小心就掉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不仅使当地政府的威信受到损害,更是延误了地方发展。“维稳”渐成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最大“烦恼”之一(见9月22日《人民网》)。
许多人走上上访的道路,是因为自身权益被侵害,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有某种冤屈需要表达、需要痛陈、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拨乱反正。与其相适应应该的是,地方政府应该认真倾听上访者的反映,认真调查上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上访者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地方政府就应该维护上方的者的合法权益。上访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地方政府就应该补偿上访者的合法利益损失。上访者被冤屈,地方政府就应该替上访者伸冤。这是地方政府应尽的政府责任和义务。
而现实是,上访者的权益被侵害,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有某种冤屈需要表达。许多地方政府面对这些问题,不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疏导和解决,而是采取各种更加严厉的防范措施,在上访人向上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运用各种强制手段进行压制、打击和阻挠。上访者需要向地方政府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而地方政府既不想解决访民反映的问题,又想让访民不再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不让访民惊动上面。访民和地方政府之间你攻我防,本来就不在一条道上。也就说上访者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根本就不在地方政府的考虑范围。
这正如一个人的头被打破了,最好的办法是把他送到医院,对伤口进行清洗、消炎、上药、包扎。而某些地方政府的解决办法则是,不对伤者的伤口进行清洗、消炎、上药、包扎等处理,而只用一块布把伤者的伤口遮挡起来,不管伤者的伤口是否发炎、化脓、溃烂。某些地方政府错误的以为,只要伤者的外表好看了,伤口就会自然而然地痊愈的。任由伤者的伤口发炎、化脓、溃烂,就只能让访民的积怨更加严重地溃烂发酵,直到无法收拾,直到不可收拾。
近年来全国各地对于上访者的维稳“高招”频现,为上访者办学习班、强制拘留上访者,把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在湖北省委门前,副厅长的妻子被打,可见维稳的招数是无所不用的。至今打人者都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见在该事件背后,还有更大的权力在为其撑腰。在权力面对上访者,只采取压制上访者的上访行为,当不为上访者解决所反映的实际问题,成为权力共识时,上放者也就成为了众多权力的“公敌”。
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的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其后,一人死亡。而在抚州市召开的信访维稳工作座谈会上,市委书记甘良淼表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确保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我真佩服当地政府“未好伤疤先忘痛”的精神。要求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事件,地方政府就要采取强力措施,认真解决访民所反映的问题。访民所反映的问题不解决,访民上访的现象就迟早会发生。而且访民上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的权利,这样“确保”是在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
确保防民不上访,就要及时解决访民反映的真实问题,切实满足访民合理、合法的要求。如此才能真正化解访民的积怨,消除社会上存在的不安定因素。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自焚事件发生后,当地的政府部门不是及时安抚家属,而是采取各种强力措施阻挠家属上访。实际上在媒体的讨伐声中,该事件已经尽人皆知,当地的政府还幻想着只要家属不到北京上访,就不会让上级机关知道,就可以顺利平息该事件,这真是一种愚蠢至极的掩耳盗铃的心态。
许多地方政府在维稳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逐年增多,可是越维稳就越不稳定。那么请问官员们,地方政府花这么大的投入,解决了几件访民反映的问题,保护了几个访民的合法利益,又让几个访民的冤案得到沉冤昭雪。还是地方政府把这些投入都用在了打击和阻挠访民上访上去了。访民反映的问题不解决,就永远没有稳定,就永远不会稳定,积怨的日积月累就会越积越多,这些积怨的爆发就会产生更大的对于维稳的破坏力。只有社会消除了不公正,访民的合法利益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才会产生真正的稳定。维稳的目的是为了真正解决访民所反映的问题,而不是见到问题绕着走,拼命压制和阻挠访民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