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担忧,驻京办撤了,有安元鼎来效劳,安元鼎倒下了,还有更多个安元鼎崛起,继续通过押送关押访民的勾当牟利。即使“安元鼎模式”倒了,各地还会创造出其他更“巧妙”的替代方案。
媒体报道,长期以来,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与部分地方政府签订“维稳”协议,负责堵截、押送各地进京上访人员。该公司还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非法关押访民。安元鼎以押送关押访民为主业,从地方政府收取佣金,利润丰厚。拒信,首都存在多家经营类似业务的保安公司,相互存在竞争。目前,安元鼎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因“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被警方刑事拘留。
南方都市报等媒体9月24日刊出相关报道,次日即有消息称该公司两名老总被刑拘,警方处理事件似乎比较快速,但是,据南都披露,被安元鼎非法关押的访民此前曾多次向辖区警方举报,但最终均石沉大海。此次警方快速反应,不知道是表明对安元鼎非法活动的重视,抑或是对舆论压力的重视。不管怎样,警方的做法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仍然对事件后续发展存有一些担心。首先,刑拘两人会不会是虚与委蛇,最终放人,不了了之?南都记者的深度报道,非常扎实,相信经得起推敲,而且此前也有不少媒体报道过截访“黑监狱”。所以臭名昭著的安元鼎的劣迹想必不为虚。警方应该彻查真相,严惩参与非法关押、殴打访民的安元鼎相关人员。
其次,我们还担心,安元鼎会不会成为非法押送关押访民事件的替罪羊,而幕后真正的“雇主”部分地方政府相关人员,最终却逍遥法外。安元鼎非法活动之所以恶劣,就在于地方政府将“公权对外承包”,通过支付佣金,将公权力独享的拘禁权让渡给一家公司(暂且不论拘禁行为是否合法)。安元鼎不是公安局、监狱,却酷似警局监狱,只要各地驻京办等雇主有要求,该公司可以任意抓人、关押、殴打。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当警方限制公民自由时,必须经过检方或法院的批准,公权限制公民自由的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安元鼎公司获得了类似的权力,俨然一个“第二公安局”、“第二监狱”,同时却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安元鼎胡作非为的底气何来?就在于他们捏着“雇主”的委托书,认为地方政府已经将处置访民的权力委托给他们。所以,如果仅仅处理安元鼎公司,就是避重就轻,必须处理向该公司承包权力的地方政府人员。
再次,我们担忧,此次会不会只处理安元鼎孤例,而不对整个畸形的“维稳”体制做出整肃。安元鼎倒下了,还有更多个安元鼎崛起,继续通过押送关押访民的勾当牟利。因为京城多个保安公司经营类似“业务”,只不过安元鼎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此次它的倒下未必不会使其竞争对手窃喜。将公权让渡公司不但非法,而且没有效率,大量信息显示,不断高涨的维稳费用使地方政府不堪重负。正如一位访民所讲,维稳绝不是安元鼎考虑的事,反倒是稳定了,他们的生意也玩完了,“政府是雇主,访民却是财神”。必须彻底破除“外包维稳”的安元鼎模式,杜绝其他公司经营类似业务,禁止地方政府再签订类似非法“委托书”。再者,“安元鼎模式”倒下了,地方政府会不会“创新”出更多的“维稳”模式?我们认为,三点常识是:1,堵截关押访民是非法行为,不管是安元鼎实施此类行为,还是地方政府实施。2,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并不必然是不稳定因素,除非访民在京从事盗窃等非法活动。除此之外,进京上访即为公民一项自由,任何组织个人无权干涉。3,畸形的维稳将会“越维越不稳”,不疏通公民利益诉求的多个正常渠道尤其是司法渠道,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北京上访。如果认识不到这三点,各地的畸形“维稳”冲动就不会止息,负责截访的驻京办撤了,有安元鼎来效劳,安元鼎倒了,会创造出其他更“巧妙”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