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公布2009年度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燃煤电厂核查及处理结果。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等8家燃煤电厂因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超标排放二氧化硫被公开曝光。
这8家公司分别是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四川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湖南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公告中说,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的法律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脱硫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不按操作规程添加足量脱硫剂,监测系统中脱硫剂消耗量、烟气入口和出口二氧化硫浓度数值人为作假,致使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失真,二氧化硫长期超标排放。其他7家公司均存在类似问题,每家公司去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约3500吨至7万多吨。
两部门责成上述8家单位自公告之日(9月16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
两部门还要求这8家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两部门公告核定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各机组(锅炉)应全额缴纳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
两部门还要求上述8家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超标排放二氧化硫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