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10月13日电—继中国政府国庆长假前加码房地产调控之後,深圳、上海及杭州均在近期出台进一步调控细则,以下为4月”国十条”出台以来重点城市及省份调控政策一览.
* 南京 *
时间: 10月12日
细则: 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贷款.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後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对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 杭州 *
时间: 10月11日
细则: 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徵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 上海 *
时间: 10月7日
细则: 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对于上海市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房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
非本市居民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前两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对2010年7月1日後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 深圳 *
时间: 10月1日
细则: 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 厦门 *
时间: 10月1日
细则: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 浙江省 *
时间: 9月30日
细则: 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的项目,不能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 广州 *
时间: 5月18日
细则: 严格落实国家差别化住房金融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性措施,抑制投机性房需求.
* 北京 *
时间: 4月30日
细则: 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管理.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完)
–整理 邵晓忆; 审校 黄凯/曾祥进/张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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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国重要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