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石剑峰 发表于2010-10-23 01:44
“2010大声展”以“分享主义论坛”开幕;网络媒体专家胡泳谈“公民新闻”
“我爸叫李刚”——这是近几日最受关注的网络事件,在网友群体的持续关注、曝光和媒体报道下,“爸爸李刚”向公众认了错。用西方的概念,这一事件可以被界定为“公民新闻”的成功案例,在中国,公民新闻对于社会的影响可能远高于西方世界。昨天,网络媒体专家胡泳以“公民新闻,与网民创造的革命性场景”为题做演讲,他借用“我爸叫李刚”事件,解释了 “公民新闻”在中国的重要性。胡泳的演讲也是昨天 “2010大声展”开幕活动“分享主义论坛”的一部分。
从受众回到授众
胡泳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也是国内研究互联网的先驱,10多年来持续翻译和创作了多部互联网研究理论著作,其中2009年出版的《众生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系统阐释了互联网带来的新型意见和新闻表达,以及对中国社会改革的影响。昨天在“分享主义论坛”上的演讲也是延续了《众生喧哗》中的观点。
在所谓“公民新闻”出现之前,信息传播依赖于大众媒体,而在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出现和普及之前,传播出现在街头巷尾,具有高度的互动性。“直到互联网WEB 2.0的出现,人类的信息互动性再次增加了,这是传播本质的回归。”胡泳说,“互动性的增强,使信息内容传播再次回到大众手中。大众从受众回到授众。”
通过数字设备和互联网可以方便的传播和分享,信息传播不再由大众媒体所垄断。当年轻人对新闻特别是大众媒体制造的新闻需求持续下降的时候,他们对信息的需求是增加的,他们投奔了互联网。“在中国语境下,因为商业化和其他原因,公众对大众媒体提供新闻的不信任更加严重,所以中国的大众媒体在未来面临着更严重的生存问题。”于是,大量的网络公民实际上已经成为新闻制造和传播的一部分,这就是在全世界兴起的公民新闻热潮。什么是公民新闻?胡泳借用西方的定义:“就是参与式的新闻,从前作为受众的人们,能拥有、使用以前媒体独占的工具用来传递新闻。”
从传统走向互联网
一个没有记者证的人目击了一个事件,他能不能到网上发布消息?胡泳的结论是,“在中国,常常有人不是全职的新闻记者,只是一个有照相机和博客的公民,但他/她恰恰在传统媒体都不出声的时候参与了一个有着重大影响的事件。互联网和手机使得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周围的社会环境,从而能为公共讨论注入一种想法、批评和关注。网络化公共领域的不同形式,使得所有人都有发言、询问、调查的出口,而不必依赖媒体机构。我们看到了新的、分权化的方式,在履行监督的职能,在展开政治讨论和组织,在影响议题和话语。”
公民新闻在互联网上也呈现多种形式,如网络评论、论坛帖子、草根报道等,每个人都可跨越记者门槛来做报道。中国网民为公民新闻做出了巨大贡献,创造了更多形式。胡泳说,在中国网民行使监督权,网络曝光成为网民首选,胡泳说“这叫做公民新闻的责任政治”。“网民作为见证的力量,将信息披露在网上,然后经媒体放大。”而在中国,“这是想象的报复,比如草泥马,‘我爸叫李刚’等等。”
公民新闻并非毫无瑕疵,公民新闻人本身没有专业训练,缺失把关人,使得传递流言和谎言轻而易举,比如“蒙牛陷害门事件”,“所以不能只为公民新闻权欢呼,还得注意泥沙俱下。”
分享主义
2010大声展上海站以“分享主义”作为开幕活动,分享主义是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宗旨,鼓励人们分享、重混,并给予文化创造更多的认同与肯定。在今天,分享的环境所得到的保护已超乎想象。很多新兴的社会化应用,让用户可以在分享过程中轻松地设定使用协议(例如使用创作共用的授权方式,或对隐私权进行设定)。任何违权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约束,还将受到社区的制约。从你的分享中获益的受众,也会帮助你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