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11月14日(星期日)18:00 – 20: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逸夫会议中心一层报告厅

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承办: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

协办:谋智网络 | 互动百科 | 互联网实验室

与会嘉宾:劳伦斯 莱西格(Lawrence Lessig)、方兴东、宫力、郭禾、潘海东、欧宁、李旭

主持人:王春燕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项目负责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新技术、数字文化、创新、开放、分享、保护、控制等成为这个时代的关键词。而现代著作权制度也在今年迎来了她的300 周年,反思著作权制度的利弊得失,如何使其成为数字时代激励创新、繁荣文化的一项好的制度,是我们面对的问题——早在2004年,在《代码》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作者劳伦斯??莱西格教授就指出:“如果我们不想失去因特网所赋予的机遇,就必须在规制中寻求一种被美国所忽略的平衡”,“平衡的知识产权体系会为中国带来真正的机遇,使中国得以在传统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未来的资源”。

2010年11月14日,国际知名学者、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创始人劳伦斯??莱西格(Lawrence Lessig)教授将在中国人民大学做精彩的主旨演讲:《开放与创新——新技术、文化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届时,莱西格教授还将与来自国内各领域的领军人物一道,围绕目前互联网行业的数字版权、知识创新等问题展开对话。

本次演讲会提供中英同声传译,并免费开放,如果您有意参加本次演讲会,请于2010年11月12号之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reg@cn.creativecommons.org 或新浪微博 @知识共享中国大陆 私信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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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伦斯  莱西格(Lawrence Lessig):

劳伦斯 莱西格 (Lawrence Lessig)教授是知识共享组织(Creative Commons)的创始人之一,现任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及该校Edmond J. Safra伦理研究中心主任。此前,他曾任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并创办该校的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也曾在芝加哥大学任教。他还曾担任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和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的助手。在较长一段时间,莱西格教授的研究涉及技术与法律方面,特别是技术影响著作权制度时所产生的各类问题。莱西格教授曾任引起广泛影响的Eldred v. Ashcroft案的首席律师,该案挑战美国《1998著作权期限延长法案》的合宪性,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对著作权保护的目的和方法的关注。作为一位研究宪法的学者,莱西格近年的研究转向为美国的制度性腐败关系问题。

莱西格教授因卓越的学术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被评为美国科学界 50位风云人物之一。他的主要著作包括《再混合(Remix)》(2008), 《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Code v2)》(2007), 《自由文化(Free Culture)》(2004), 《思想的未来(The Future of Ideas)》(2001)以及《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1999)。

莱西格教授曾在自由软件基金会、电子前线基金会(the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公共科学图书馆(the 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以及公共知识组织(Public Knowledge)等公益机构担任顾问,还任无党派研究机构(MAPLight.org)、勇敢新电影基金会(brave new film foundation)、改变议会(Change Congress)、以及阳光基金会(sunlight foundation)等机构的顾问或理事会成员。此外,他还为《连线(Wired)》、《红鲱鱼(Red Herring)》、《行业标准(the Industry Standard)》等杂志撰写专栏。

莱西格教授曾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经济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后分别于剑桥大学和耶鲁大学获得硕士和法律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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