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从美国的宪政文化,看中国的“维稳陷阱”指出,中美两国宪法对各自公民享有的权利都作了详细的描述与规定。尽管语言措辞不同,两国宪法中有关公民的权利却很相似,有些甚至是一样的,如公民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诉求,宗教,通讯自由的权利。但两国对这些权利的解释却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当宪政文化和维稳逻辑失灵时,那就意味着公民最后的保障,维系国家的社会契约也不复存在,公民们将不再出让自己的权利,也不再承担自己的义务,社会将重新回到“自然状态”,通过暴力或武力捍卫自己的权利……为什么会这样呢?中国人爱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实每个国家都遇到过大麻烦,有些麻烦还高度相似。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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