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里无好人”不只是唱词

  11月12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警方接到报警称,位于县城中心地段一高档小区内发生凶案,一对夫妻在家中非正常死亡。(新京报)

  细看这篇报道350字不到报道,相信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洪洞县里无好人”。“洪洞县里无好人”源于京剧《苏三起解》里的一句唱词,剧本里唱的是洪洞县衙里没好人,后来人们传成洪洞县里没好人了。

  到底是洪洞县衙里没好人,还是洪洞县里没好人,公众看了报道自会判断。

  两名死者为夫妻关系,都是洪洞县公安局干警,这与“县衙里”挨边了。男子王某,52岁,为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原队长,王妻为洪洞县公安局机关科室干警。

  这样一对县公安局干警夫妇经济状况,不是因为这则报道,公众绝对不敢这么想象。这对“干警夫妇”住在“县城中心地段一高档小区”内,死者的“宝马车停在车库”,“有两女一子,均在美国留学”。这般排场,就是在大城市也起码是“富豪尾,中产头”。

  更有雷人处,“死者王某为人低调,生前曾开办过企业,在当地很有名气”。这可以是这对“干警夫妇”经济状况的一个注脚,但同时又让人困惑不已,“生前曾开办过企业”的王某,是怎么又当上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原队长的。

  报道里能体现“发生凶案”、“非正常死亡”的要素是,“楼道有一摊血迹,男子脖子有勒痕”,“死者家的大门没有遭到破坏,房间茶几上放着一个茶杯”。凶手是不是洪洞县人目前还不知道,但不是好人是可以肯定。至于被杀的人是不是好人,需要官方的最终结论。

  据悉,山西省、市、县警方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希望可以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如果情形正好相反,也不过是应验了“洪洞县里无好人”唱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