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在连续5年官方统计失业率超过4%之后,《就业促进法》生效。该法规定:受到就业歧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对大陆的劳动法律体系是一个重大突破。此前的就业歧视,都被当作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而劳动争议是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

虽然,《就业促进法》依旧没有指出什么是就业歧视,但终于认可了长期以来一直被歧视的两大劳动者群体:农民工和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并规定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之所以会增加这两个反歧视条款,与民间如火如荼的反歧视社会运动密切相关。

反B肝歧视运动

大陆有近一亿的B肝病毒携带者,十几年来遭受着异常严重的就业、入学、就医歧视。严重的B肝歧视现象导致许多人为此自杀、杀人。

2003年,轰动一时的周一超杀人案是大陆社会反思B肝歧视现象的开始。浙江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因为B肝不能担任公务员,愤而刺向考官,造成一死一伤的社会悲剧。开庭前,3700多人请求予以减刑的签名让媒体开始思考案件背后的社会议题,而宣判后周一超当场撕烂判决的情形更是震撼了整个社会。

周一超式悲剧产生几个月后,相似的经历催生了“B肝歧视第一案”。同样因为B肝被拒绝录用的张先著,起诉了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经二审终审,判决人事局败诉。在大陆的反歧视运动史上,这个案件的影响非常深远。当时参与该案的四川大学周伟教授、肝胆相照论坛权益版版主“金戈铁马”如今都是大陆反歧视领域的领军人物,前者成为知名的反歧视学术专家,后者成立了第一个以反歧视为己任的民间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

从反B肝歧视出发

最初,《就业促进法》公布的草案中并没有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反歧视条款。经由B肝携带者群体奋力争取,潮水般给国务院法制办打电话、寄信件,才得以纠正。这在政府主导的立法程序当中,普遍被认为是民间力量的胜利。

在成功修法的鼓舞下,多个省份陆续成立B肝携带者的志工小组,除了与雇主谈判,还以“行为艺术”的方式进行社会宣导。他们走上街头,索取陌生人的拥抱,或者邀请陌生人共同进餐,配合媒体走遍全国的重点城市,以此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惧。现在,大陆已规定在入学、就业领域全面禁止B肝检测,陆续修改错误的法律法规,彻底在政策层面杜绝了B肝歧视。

而民间反B肝歧视行动与大陆严重的社会歧视现象取得了惊人的共鸣。除了性别、民族、户籍、年龄、身高、体重、健康(艾滋病、B肝)、相貌、性倾向歧视外,党员、属相、血型、是否独生子女、应届毕业生等各式歧视数不胜数、层出不穷。在益仁平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反歧视案例涌现,记录着大陆民间反歧视社会运动的进程:

2007年,“相貌歧视第一案”,雇主发表不歧视声明,并与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

2008年,“抑郁症歧视第一案”,雇主IBM败诉,此案被评为当年“十大劳动争议案”;

2009年,两起“政治审查歧视案”,一名考生因父母被行政拘留无法取得军校报考资格,另一女性考生因“先育后婚”被拒绝录用为检察官,两案被评为当年“十大宪法事件”;

2010年,“基因歧视第一案”,多位考生因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被拒绝录用为公务员,此案一审败诉,二审正在审理过程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