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受国税询问,情况不太好,想不到今年以这样的方式迎接世界艾滋病日<2009-2010的主题(Universal Access & Human Rights)>。中国特色的口号应该是:查税,为艾滋病家庭的关怀和救助纳税。 致北京市朝阳区国税:
2007-2009年爱源艾滋病关怀与救助工作资金往来单位如下:
1. CAF(中华艾滋基金会)
2. GFC(全球儿童基金会)
3. UNICEF(联合国儿基会)(由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转账)
4. ITPC(联合基金)
5. 乐施会
6. TIDES基金会
7. 个人通过PPC笔友俱乐部转账捐款给受艾滋病影响的孩子和家庭
其中大部分是往来款,直接发放给受艾滋病影响的孩子和家庭,为他们提供生活、医疗和教育援助费用。作为企业收入的款项,已经如数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和各项杂税。我单位已经知会有资金往来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