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书记敛财千万受审,平均每天受贿超1万”,这新闻刊登在众多媒体上,说的是甘肃宕昌县县委书记王先民的事迹。
  这样的新闻,不无醒目,但也并不惊人。官员敛财上千万,这阵仗也是见多不怪吧。
  新闻做得其实比较粗疏。标题说是“敛财千万”,文中可见,王先民是疯狂敛财1500余万元,另外,对家庭财产中的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总计大约1900万元。然而,就算是这样,还是难说让人吃惊,毕竟敛财几个亿的官员,我们也不是没有见到过报道。

 

 

  数字永远是枯燥的,数字只是数字。一个官,敛财几百万、上千万、几千万、上亿、几亿……,如果仅仅只是数字,都只是“巨额”而已。数字需要换算一下,才能更准确地显示其意义。
  甘肃宕昌县,国家级扶贫攻坚重点县,29万余人。县委书记敛财1900万元,摊到人头,全县每个人有65.5元。呵呵,真不算是个大数字。但这只是被查出来了的县委书记一个人的非法财产,而谁知道大大小小的贪官还有多少呢?
  国家级扶贫攻坚重点县,是一个概念,是对宕昌这个县的贫富尺度的定性。在宕昌县的政府网站上,可以查到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列着“发展最快最好时期”的数据。这些数据中,收入部分的数据是,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千元,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96元,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10元。
  王先民,正是在宕昌农民收入破千元的那一年担任了县委书记,具体时间为2006年11月24日。到今年案发之时,王担任县委书记1212天,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在任1212天,平均每天敛财约15700元。即使把农民收入按2009年算,王先民的所得,1天超过农民10年,他的1天超过3800个农民的1天。

 

  再次提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贪官的敛财业绩,一个县的农民需要负担多少个或大或小的贪官,是未可计算的。
  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可以计算所有贪官所敛的钱财,还不是民众所流失的血液的全部,因为还有很大部分并不归于敛财之列,例如官员每日的烟酒茶食,屁股下面的车,出国出省的游等等的费用。
  这当然还不算穷尽了所有的失血,楼台馆所的建造费用呢,胡乱决策造成的损失呢……我是外行,粗略一想就有这些,行家来算,定然还可以补充不少。

 

  当一个农民一天只能收入4元钱时,县委书记一天敛财15700元。证明“发展最快最好时期”,当然不会列举这样的数据,但这隐藏的数据,可以注释“发展最快最好”的成色。而人们不可以愤怒,不可以泣告,甚至不可以悲伤,而必须保持法定的表情,欢欣鼓舞,和谐稳定,因为这是“最快最好的时期”。
  报道说,王先民被“双规”的当天,曾经敢怒不敢言的百姓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当然也是老套路,在行权一方的恶官“双规”时,在欺霸一方的黑社会覆灭时,都是如此,这也就是说,行权一方的恶官,与欺霸一方的黑社会,在制造“敢怒不敢言”上,或者不敢怒也不敢言上,具有同等的作用。愤懑吗,悲哀吗,哭泣吗,这块土地上的民众,纸上的主人,只能事后放放鞭炮而已,而正在被欺凌时,却必须保持欢欣鼓舞的神情。

 

  贫困还是富裕,与掌权者敛财的业绩或者疯狂程度,是否存在必然的关系,我没有研究。但我不会以感情代替思考,觉得贫而贪比富而贪更加恶劣。一个地方贫也好,富也好,贪总归是制度问题,而不可将问题归结于“59岁现象”、“一把手现象”之类的现象。
  王先民说,“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他把这称为“我错误地认为”,但事实上,他的这个认为到底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呢?“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这难道是个新问题,这个问题在哪个地方哪一级得到了解决?
                                   20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