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79岁老人李连枝11月19日上吊自杀,被发现不过一个小时,尸体即被当地官方抢走。《瞭望东方周刊》称为“常德抢尸事件”。
这个事件,使“抢尸”这种当代奇特景观得以暴露于天下。此前,我们知道一些地方,在发生死亡导致的官民冲突后,有官方抢尸的行为,但每次都会被断然否认,称没有抢尸,是“为了调查”、“破案需要”、“更好地保护遗体”等等。这一次,终于不再有此类说辞,“抢尸”一词无所避讳了。常德市委宣传部表示,抢尸是为了“维稳”,政府担心其家人可能停尸要挟,故决定先下手为强。
从羞于承认,到不再避讳,抢尸作为一种政治行为浮出水面。古代一些地方有抢婚民俗,当代中国有抢尸官风。这是政治的风土人情,很有特色的“政治风俗”。特色化的道路上,特色林林总总,抢尸在官方行为中的风俗化,为特色宝库又增添了一个景观。
尸体是不会暴动的,这是显然。然而,尸体可能是危险的,抢尸行为考虑的主要不是疾病学上的危险,而是社会学上的危险。抢尸维稳,就是对尸体的社会危险的一种排除。
尸体作为死亡的直接显示,可能作为一种道具,也可能作为一种筹码,参与到死亡以及与死亡相关的各种事务中来,例如抬尸抗议,例如善后谈判。于是抢尸意味着对死者一方的道具和筹码的剥夺,也意味着对死亡处理可以在一种“死者不在场”的状态下进行。换言之,抢尸意欲使死亡变成一种纯粹的客观事件,而排除尸体所带来的直接的死亡信息、直接性、细节感和感情因素。由此,抢尸就成了一种维稳安排。
我早已听说,有些冲突被扩大了的地方,总结教训时,就是抢尸不力,未能及早将尸体成功抢到。常德抢尸事件,就迅雷不及掩耳。抢尸发生时,尸体还并未作为抗议的道具和谈判的筹码,只是在丧葬习俗的意义被停放。而常德官方,听到死者家属口称要“抬尸上访”,立即行动,“上百名警察和社会闲杂人员向(死者所在的)茉莉村集结”,“像扔柴火”一样抢尸奏凯,得胜而还。“警察与社会闲杂人员”,步调如此协调。
我不知道常德官方如何评价这次众目睽睽下的行动,是威震四方,避免了事态扩大,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维护了稳定呢,还是制造了事端,公开展现了野蛮,从而在人心中埋下了怨恨的种子?
李连枝的身体从生命变成尸体,是上吊自杀。自杀处留下洗净切好的菜食,正在做饭的她,被什么触动,走上绝路?死前几天,她一直受到警方的全天候监视,监视者还以人口普查名义敲门入室乱翻一气。一个79岁的老人,为何值得警方如此隆重地对待呢?只因为她为儿子的事情上访,并打破了桃源县委书记郑连弟家的玻璃。而她的儿子熊建平因公司被桃源县法院宣布破产多次上访,网上通缉后关押在看守所。熊建平的公司被宣布破产,又是因为投资2个多亿开发桃源商业街时发生了一笔605万元的到期债务,此案正被湖南省1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质询,并受到多家媒体关注。
李连枝自杀后面,有一个太长的故事。这个故事现在可以用“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来形容。熊建平曾经在桃源县担任局长,下海经商,开发桃源县商业街被宣布破产,并遭到通缉和关押,他的母亲为此而最终自杀。家属说,“如果熊建平没有弃官从商,家里不会落到如此田地”。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能够看到官员下海、获得工程,也能够看到无论如何,商人总归是在权力的手心,富不敌贵,商不敌官。
抢尸事件,更是确证了权力的野蛮和粗鄙,斗文以计谋,斗法以程序,斗武以警力,哪一样都方便,哪一样方便用哪样。常德对李连枝的尸体进行了防备其作为道具和筹码的预防性抢夺,与某地对“准备上访”也处以惩罚一样,权力可以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而不管你有何行动。只是,连尸体也成为抢夺的对象,死了也不能逃脱被侮辱,让人不知道还有何种冷酷的事情做不出来。
20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