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改法律 十歲可被控強姦 2010年12月17日 原文 一千五百年前古羅馬《民法》視十四歲以下男童沒有性交能力,這推定至今還在影響香港的司法判決。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十二月十三日發表 所在分类:国际华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