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土地永佃权可不可行? 12/22/2010 原文 给农民土地永佃权可不可行? ——于建嵘、陈志武对话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笑蜀 记录整理 刊于《南方周末》2月份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于建嵘,陈志武,笑蜀 相关文章 【重温】人文经济学会|陈志武:政策牛市害了谁 凡尘俗世中的我们|于建嵘:我是教师,不是告密者 笑蜀|隐藏的水井——写给诗人李田田 潘东燕工作室 | 陈志武:从2049年看中国! 笑蜀 | “民主的美国万岁”——新华日报的社论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