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的错误成因及不良后果- 博客中国-个人专栏文章 2010年12月26日 原文 《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并赋予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的权利。企业离退职工是国家的主人,他们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维权 相关文章 读宋史的赵大胖|希望宋真宗的这段话,能给今天围攻维权者的人一点启发 【CDT月度视频】十月之声(2025)——“你抓不完,这多人你抓不完” 法与情|湖南女子500万存款不翼而飞,公安疲劳“审讯”逼其放弃追索 【CDT月度视频】八月之声(2025)——“不要谎言要真相,不要奴役要自由” 【CDT月度视频】七月之声(2025)——“你们就是在镇压我们的,我们犯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