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赵连海案属内地司法 王光亚要港人大“河水不犯井水” 2010年12月31日 原文 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借赵连海案,警告港区人大及政协要注意“河水不犯井水”。另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重申,法院是依法判处赵连海。 请看原文: 称赵连海案属内地司法 王光亚要港人大“河水不犯井水” 所在分类:国际华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