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在中国兴起,标志着民间开始极大化地利用网络资源。过去,民间缺乏媒体资源,只能雇人发传单,贴小广告,现在可以直接诉诸网络雇人灌水。然而,各种迹象显示,当局也担心“水军”的负面效应,包括网络舆论被不当操控,正为开展治理工作做好舆论准备。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日前公开对“网络水军”表示关注,指“网络水军”危害社会,影响正常的网络秩序,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确实需要治理。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对“网络水军”问题公开回应。自此,“网络水军”成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共党报口诛笔伐的对象。有人把“网络水军”称作“网络黑社会”,有人警惕普通网民跟帖回帖不要轻易“被水军”,掉进了所谓的热点之中。
“网络水军”是指受雇于网络公关公司,以发帖回帖为主要手段、为雇主进行网络造势,并以此获取相应报酬的人。北京市网络新闻监管中心经调研显示,中国出现网络公关虽然只有几年,但占公关市场业务的比重已达 6.3%。目前中国知名商业网站和论坛50%以上的帖子,都来自网络推手,而并非网民自发的发帖。
北京警方日前提出要打击“非法公关”,加强监管重点网站、重点论坛,同时将逐步建立和落实网站用户注册实名制,防止同一用户注册不同身份恶意炒作。
近期,中国乳企蒙牛和伊利、以及互联网公司腾讯和360之间的口水战,都被指有“网络水军”的介入。这些企业被指雇用“水军”制造谣言,攻击竞争对手。有人更指出,这样靠恶意炒作打击商业竞争对手的行为,已触犯了竞争法。
《人民日报》日前撰文批评“水军”网站让社会舆论沦为其赚钱工具,破坏网络及现实社会秩序。《光明日报》一篇署名评论则呼吁,政府应立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网络水军”,“净化网络空间,在网络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掌握主动权,牢牢地守住网上舆论阵地”。
有人认为官媒夸大“水军”影响
但有人认为,这些官方媒体在片面夸大“网络水军”的负面影响,把“网络水军”妖魔化。有人甚至说,这是传统媒体对网络的歧视。
这些人指出,有互联网舆论就必然有商业利益试图操纵舆论,这跟商业利益对电视报纸广播的操控冲动没什么本质区别。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必须通过网络宣传自己,网络是一种有效的宣传途径,使用“网络水军”是一种客观需求。
也有人反问,中国传统媒体何尝不也充斥着“水军”?例如房地产商买通媒体,以便左右舆论,造成假象,从中渔利,便经常为人诟病。
《南风窗》一篇文章指出,在中国媒体市场化大潮中,挟有暴利的房地产业成为媒体争夺的重要广告客户和目标读者、赞助者。众多财经媒体开办房地产专版增加收入,一些媒体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也卷入这个利益集团,低价获取房产或参与房地产投机,使得他们的言论立场有偏颇。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反对用法律规范“网络水军”。他认为,明显违法、危害社会的事件,本身就有法律来规范。例如,如果受害一方在名誉和利益上有损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至于像捧红一些人的炒作,则只能从道德方面来谴责,很难用法律来衡量。
网络公关专家陈墨则建议,当局可以像目前对广告的管理一样,对网络公关公司从事的项目采用登记备案制。这样,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和不合规范的项目就能得到控制。
有评论认为,对网络口碑营销等推手行为应该采取必要的管理与引导,但如果因为“网络水军”的存在,导致网民在网上发言的自由受限,则有因噎废食之嫌。网民不一定是“水军”,但“水军”却一定是网民,打击“水军”须避免殃及无辜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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