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丧失谁之过?(图) 2011年2月9日 原文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强化社会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渠道,也必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同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健全预防和 … 更多翻墙方式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CDTcaonima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信力,行政问责,政府信息公开 相关文章 星球商业评论|还好她只是掏出了证件 竹不倒|如果人们不信,那就必须拿出证据! 【404文库】知灼|砸窗事件后,官方推出三篇文章:打倒破窗者…… 深涵说|疯评:洗地派不热 剑客写字的地方|拙劣的谎言被撕开了,撒谎的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