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官员指责一部分有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或公民是”吃共骂共”,这并不奇怪,很多官员建国后就这么说。这一说法是党是亲爱的妈妈的逻辑结果组成部分。党是亲爱的妈妈,妈妈是不能骂的。毛泽东是人民大救星,他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谋幸福的不能骂。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党与毛泽东是一体的,骂党就是骂毛泽东,骂毛泽东就是骂党,骂就是反革命。人民的幸福是毛泽东和党恩赐的,人民的吃穿住行是党和毛泽东恩赐的,所以得感谢毛泽东感谢共产党。改革开放后,这一用法已经成为很多官员的潜意识,动辄用这一传统说法宰制人民的思想。这一说法讲了六十年,违背常识也违背了六十年。具体地说,”吃共骂共”的说法违反了如下常识。

第一,违反了先有社会后有国家的常识。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证可以说是汗牛充栋。不论是人与人处在战争状态还是人与人处于和平状态,人与人之间都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所以才需要国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认为国家从社会中产生,凌驾于社会之上。社会把部分权利交由国家,国家合法垄断暴力并维持和平、秩序,到了近现代又具有保护生命、财产、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国家从社会中产生,也就意味着国家要从社会提取税收,否则国家就难以运转。也就是说,社会养活了国家。有了现代意义的国家才有了现代意义的政党。

西方政党筹集经费主要通过四种渠道:党员缴纳的党费、社会捐助、党产经营所得以及国家提供的公共补贴。20世纪60年代之前,党费和社会捐助是政党经费的主要来源,此后公共补贴的比重逐渐上升,在某些国家甚至成为政党最重要的经费来源。公共补贴可分两种:一是直接补贴,一是间接补贴。直接补贴即现金补贴,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补贴政党的竞选花费。所谓间接补贴是指国家为政党竞选及日常运转提供一定物质支持,其中主要在邮寄、公共建筑的使用、媒体及税收等领域为政党提供便利。(谢峰:《公共补贴:西方政党财政的重要来源》,《学习时报》2006年第357期)这四种渠道都充分说明是党员、社会养活了西方政党,而不是西方政党养活了党员,公共补贴来源于国家的财政税收,换句话说,也是社会养活了政党。

对于中国政党来说,中国政党没有竞选,所以也就不需要相应的竞选费用,但并不等于说中国政党就没有费用,费用反而更多。因为中国政党是党国体制的一部分,所以中国政党的费用主要是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党员交纳的党费,但据曹思源先生的研究,这部分费用不足以让政党正常运转,党员的费用仅占政党运作的一半左右,另一半的费用就全靠财政支出,而财政支出当然是来自于纳税人。政党的费用不是政党自身生出来的,而是来自于党员和社会,是党员和纳税人养活政党而不是政党养活了党员和社会。更由于党国体制,使得中国官员队伍极为庞大,使国家的税负更加沉重。只要看各地方的建筑就一目了然,有市委办公大楼,就有市政府办公大楼。西方同样的税收只养一套人马,一套班子,而中国却养两套人马,两套班子,且两套班子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相互扯皮,吃着纳税人的饭,用着纳税人的钱,靠纳税人养活着。

社会――国家――政党是一个逻辑和经验线索,这一线索表明所有的政党,无论是西方的还是东方的,无论是一党制还是多党制,无论是资本主义政党还是社会主义政党,都需要社会来养活而不是相反。

第二,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知识常识。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首先满足自己的吃穿住行,满足吃穿住行的主体是劳动人民。在满足吃穿住行之后,人们才能从事其它的活动,文学、艺术、政治等。吃穿住行构成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由吃穿住行而形成的关系叫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国家。无论社会如何变化,由吃穿住行组成的生产力都是社会的最终决定力量,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使国家机器运转的公务员都离不开吃穿住行。历史唯物主义常识的基本道理就是吃穿住行的主体――劳动群众养活了官员。

第三,违反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常识。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在马克思活着的时代,农民、工人是体力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是简单劳动,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是复杂劳动,脑力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不劳动,并把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把时间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资本家的不劳而获也就在于用工人的剩余劳动榨取剩余价值。工人的钱一部分交给国家税收,资本家的钱也有一部分交给国家税收部门,两者的钱都变成了国家财政的一部分。现在的西方国家还有一个高额累进税,把资本家、有钱人的大部分钱都交了税,有的甚至达到其收入的50%、60%甚至更多。按着马克思的观点,国家公务员是不创造价值的,国家的财政收入转化成公务员的工资,让公务员生存。

在毛泽东时代,公有制一统天下,计划经济大行其道,搞得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民不聊生。改革开放三十年,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占尽三分之二江山,套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说明的是资本主义已经说明的事情,拿着马克思这张旧船票仍然可以登上中国经济这艘大船,农民、工人的劳动支撑着国家的正常运转,农民工人用他们的劳动美化着城市,给公务员提供营养,为公务员补血。用意识形态的语言来说,知识分子是工人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主力军,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党员干部是靠工资吃饭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变成了党员干部的工资。

在封建专制社会可以说吃”皇粮”,不能”吃皇骂皇”,道理很简单,封建专制社会从来都是家国不分,皇帝把家当国把国当家的。现在虽然是党国体制,但也不是封建专制社会家国不分,就算是党与国不分,党和国的官员、党员干部也是由人民来养活的。衣食父母是民众而不是党,某些官员为所欲为,”吃民骂民”更接近事实。党员干部作为公务员的组成部分,不能经商,所以不能创收,不能创收就不可能有收入,没有收入就不可能养活别人,不能养活别人何谈”吃共骂共”?

第四,违反了纳税人的相关常识。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的权利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等十四项权利。《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初步肯定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而权利的第一项就是纳税人的知情权,就是要知道税收的基本用途。

从纳税人与政治、与政党的关系来说,知情才能有效监督。纳税人纳税,理应获得服务,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也是纳税人,也理应获得相应的服务。如果政府官员、党员干部服务不到位,贪污受贿,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自己的儿女移民到国外并花纳税人的钱生活,”吃民宰民”那就是违背了纳税人的意志,就必然受到纳税人的批评,受到法律的惩罚。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这句社会谚语用在政府身上倒也贴切,吃了纳税人的,就应该为纳税人服务,不为纳税人服务,批评就成了纳税人的权利。

第五,违反了公民权利的常识。《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
“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纳税人、知识分子是公民,不是臣民,更不是贱民,言论自由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这个权利任何政党、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第六,违反了党是工具的常识。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政党政治就是工具的政治。对此,邓小平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说过,政党只是个工具,政党这个工具也会犯错误,如官僚主义的错误,犯了错误就要允许别人批评,让党外人士监督,让人民群众监督。实践表明,政党犯错误远不止是官僚主义的问题,其错误的危害也远远超过官僚主义,一个政党,尤其是一党独大、党国体制下的政党,必须加强监督,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是,政党只是个工具的观点仍具有现实意义,这有利于防止政党的权力滥用。

政党是个工具的观点表明,政党经费来自于税收,来自于中国社会,是社会养育了党,社会才是党亲爱的妈妈,人民才是党亲爱的妈妈,而党不是人民亲爱的妈妈,党只是社会用来为其服务的工具,如果党犯了错误,必须受到社会的批评。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吃民、民骂党”是天经地义。

最后要奉劝官员的是:说话要讲常识,离开了常识的道理不是道理。不讲常识就会引来围观,围观就是力量。如果官员鬼话连篇,满嘴跑飞机,下场一定很不幸,可能如苏联的党员干部受人唾弃,如突尼斯总统出逃,如埃及总统交权,更惨一点的如齐奥赛斯库被人枪毙。讲常识饿不死人,丢不了官,不讲常识,什么可能性都有。

来源:共识网
链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pl/sx/article_2011021129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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