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无论天底下有多少人都在义无反顾地“ 仇富 或 仇官 ”,至少作为法律职业人士,我们是否需要多少保持一点儿理性思考呢?否则,我们这些人花这么大功夫来学这个名为“法律”的东西,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或称和谐)又有什么意义呢? 1976年10月初,以毛泽东夫人 江青 … 在我看来,无论是“南方周末老爷们”的专题报道,还是司马先生的博文,都属于宪法保护的“ 言论自由 ”范畴,双方各有继续争辩的空间。我所最感兴趣的,只是该文中的如下这段内容:. 文伽昊在采访文章里说,文强被执行死刑当天,他被通知与爸爸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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