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家监护(未成年人)制度的提案 2011年3月8日 原文 1、 加强公法介入,使国家 公权力 全面介入监护人的资格及其选任、监护的开始、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监护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诸多方面。在监护立法中设立监护 监督 人制度,设立专门的监护 监督 机关,制定严格的 监督 制度。 监督 的内容包括对监护人行使监护权、 … 要翻墙?(请发邮件到Gmail):gongminshehu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权力,权力垄断 相关文章 特正经的张某某|公权力有没有权利剥夺普通人的庸俗权 【404文库】白帝城杜甫|月经统计事件炸锅,我们离“月经警察”还有多远? 【404文库】剑客写字的地方|权力的这些行为,不能再当做“无事发生”看待了 关心你的关切|钥匙上交,不然撬锁!不是警匪片,竟然还是工作… 竹不倒|从“20年的账一天还清”,谈官方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