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何必扬调解而抑司法(秋风) 03/15/2011 原文 因为知县、知府等官员是行政机构,现代学者就断言,古代社会是 司法行政化 。其实,那个时代哪有现代意义的行政?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司法,与其说那个时代是 司法行政化 ,不如说是政府司法化。 与此相关,被今人称为“调解”的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其实带有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秋风 相关文章 如是之观|包公祠前的哭声,为何如此引发共鸣 【404文库】“哪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隐私被侵犯得很习惯了,也绝对不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外二篇) 【404文库】王昊宸|今天,发生了窃听律师的“水门事件” 【404文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外二篇) 辩冤白谤|叶小珊律师:那天,在绵阳高新法院,我被吓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