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就是黨內三權分立 .江迅
曹思源認為中國政改就是共產黨改革,落實黨代會職能和黨內三權分立。


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說透了就是共產黨的改革。這是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曹思源,在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期間接受訪問時說的。今年六十五歲的曹思源,在全國兩會期間受到警方前所未有的嚴密監控,但他依然在思考如何推進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他說,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政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時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全國人大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表示,「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政改一旦停滯,是違背人民意志的。令人關注的中共十八大召開還有一年多時間,中共的人事布局正緊鑼密鼓進行,曹思源認為,黨的改革是中國政改的關鍵,十八大應邁出改革步伐。

半個多月前的二月十六日,在北京《炎黃春秋》新春聯誼會上,曹思源發言說:「現在的中國,有些朋友對共產黨沒有信心。老實說,我對共產黨還是有信心。為什麼有信心?黨的力量就在於八千萬黨員,中國共產黨的黨員最新統計是八千萬人。黨的力量在於黨員,黨員力量的表現在黨代會,要讓共產黨的力量表現出來,就必須落實黨代會的職能,必須落實黨內三權分立。我們左改右改就是要改革共產黨,各行各業都要改革,共產黨當然也要改革。」話剛落音,在場的原中顧委委員李銳帶頭下,全場近百名經歷風風雨雨的老黨員隨即鼓掌。

中共黨內要三權分立?黨外三權尚未分立,這不是會被指責為「破壞黨的統一、黨的集中」嗎?對此疑慮,曹思源說,這是黨的常識。中共黨有三權:決策權、執行權、監察權,即紀律檢查權。現行黨章規定,這三權本來就是分立的,黨的各級代表大會行使決定權,或曰決策權;黨的各級委員會行使執行權;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行使紀律檢查權。黨內三權,各有歸屬,現在卻將這三權混在一起。

曹思源認為,任何權力都需要制約,不受制約的權力很危險。黨內領導體制必須分權制衡,所謂權力制約,主要是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制約,而制約的前提,是這三種權力要適當分開,否則,就談不上相互制約。他說,按黨的章程看,黨的決策權歸黨的各級代表大會。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是黨的最高權力機構。但實際情況是,各級黨代表大會五年才開一次,開了幾天會,發言、投票、鼓掌、歡呼之後,代表各自回家,基本不再起作用,黨代表大會也不存在了。這樣就難以有效執掌決策權。一些應當由黨代表大會作決策的事卻由黨委會作決策。黨的決策權落到了各級黨委手中。黨委本應是各級黨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但由於黨代表大會和黨代表均形同虛設,所以幾十年來,黨委,尤其是黨委一把手,實際上是自己決策,自己執行,大權獨攬,無人制約。這就難免要犯大錯誤,犯了大錯還難以及時糾正。

曹思源續說,紀律檢查權本來也是與同級黨委的執行權分立的。黨章規定,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委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這兩個機構理應平行、互不統屬。這是起碼的形式邏輯。但黨章隨後有一個重大失誤,它規定紀檢委受同級黨委領導,使其難以對近距離的同級黨委實行紀律檢查,大大降低了紀檢工作的效率。這是懲治貪官污吏工作長期滿足不了黨員和民眾要求的制度原因之一。

他認為,目前黨的領導體制中的主要弊病是:作為執行機構的黨委及其主要領導人的權力過於集中,在組織制度上得不到有效的制約和監督;黨的決策機構虛置,難以保證決策程式的規範性和決策內容的科學性,並使決策失去了最重要的糾錯機制;黨的紀律檢查機構規格不到位,紀檢權被置於黨務執行機構之下,實際上成了黨委權力的一部分,很難獨立發揮應有的作用。

曹思源說,執行權往往權力最大,濫用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也最大。因此,改革的重點目標應是監督和制約黨務工作的執行權。在改革方案中,由於黨的決策機構由虛變實,黨的紀檢機構升格獨立,便有利於上述改革重點的實現。三種權力既然要分立和互相制衡,那麼,三個機構的成員就不得互相兼職。黨代表大會的代表中,如果有人被選入黨的執行機構、紀檢機構任職,在其任職期間,則應辭去代表職務,以免角色衝突。

他認為,黨的紀檢機構有權對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展開紀律檢查,但無權干預其日常工作。黨代會代表按一定程式對執行機構和紀檢機構的主要領導幹部有選舉權和罷免權,但也無權插手其具體業務活動,同時他們還受全體黨員投票者的制約。這樣的分權制衡恰恰有利於增強黨的生命力和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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