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思想和言论的主体公共知识分子来说,他们之所以能有进行思考和言论的特权,首先是依赖于这样的一种社会制度,即这个社会的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替他们完成了维持生存所必需的奴役性的体力劳动,因此他们舒适安逸的生活依赖于这样的一种制度。”
“公共知识分子”们的伪“公共”
文/赵丁琪(北方工业大学)
我是坚决支持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但是我觉得像对待民主、人性等问题一样,不能抽象的看待。
马尔库塞说:“自由与谋取生活必需品的活动难以共存,谋取生活必需品的活动是某一特定阶级的‘本能’,而对真理和真实的存在的认识则隐含着从这种活动的全部响度中摆脱出来的自由。”
我们把这句话和恩格斯的有关言论联系起来看,恩格斯在论述阶级起源时说,在人类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生产人类必要生存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占据了大部分人的几乎全部的时间,以致没有多余的时间从事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思想、言论等等公共事务,所以必然有一个专门从事这些公共事务的一个阶层出现,这个阶层就形成统治阶级,“脑体分工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马尔库塞和恩格斯讲述的是同一个道理,即只有从体力劳动中挣脱出来的特定人群才能从事言论和思想,而这个特定群体之所以能从体力劳动中挣脱出来,是因为另一个被劳动奴役的群体替他们承担了维持生存所必需的体力劳动。
现在我们经常能听到“公共知识分子”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具体定义我不清楚。“公共”意思是大家共同的,意味着超越了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也即超越了特定的阶级利益,按照现在某些人对这些人的吹捧的话来分析,大概意思就是这些人是“社会”的代言人,是“社会”的良心,代表社会来思考和言论。但对于“社会”这个词,我们也不能抽象看待,我们得追问,他们代表了社会中的哪些人?在一个各个社会阶层激烈斗争、水火不容的社会中,奢谈超越了特定社会阶层而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公共”知识分子,不是非常荒唐可笑吗?
有依附于某一个阶级的知识分子,他可以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说话,也可以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说话,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大部分御用文人是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言人。但不管这些知识分子是进步的、反动的、打酱油的,总归是代表了某一特定阶级的阶级利益。
马尔库塞说:“只要奴役状态普遍存在,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就必定还是一种阶级特权。因为思想和言论自由是属于某个思想和言论主体的,如果该主体的生活依赖于实施一种被强制的功能,那么它就依赖于对这种功能的需求的满足——因而它依赖于控制这种需求的人。”
对于这些思想和言论的主体公共知识分子来说,他们之所以能有进行思考和言论的特权,首先是依赖于这样的一种社会制度,即这个社会的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替他们完成了维持生存所必需的奴役性的体力劳动,因此他们舒适安逸的生活依赖于这样的一种制度。他们首先是这种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因此他们的利益与广大的劳动者阶级的利益是根本相悖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就蜕化成维护特定阶级利益的特权。他们可以在罢工或者改善劳动条件等改良主义的道路上支持工人,因此这些行动并不会触动他们的根本利益,反而会给他们带来“公共知识分子”的声誉,带来名誉和金钱。但是一旦无产阶级提出了震撼性的口号“剥夺剥夺者”,即从根本上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消灭剥削压迫,消灭脑力劳动者的特权,使脑力劳动者也从事他们应该承担的体力劳动,使体力劳动者也有时间有精力有权利从事脑力劳动、从事“思想”和“言论”时,“公共”的知识分子们就会大喊大叫起来,说这侵犯了“公共”的利益(其实只是侵犯了剥削阶级的利益而已)。公共知识分子们便会彻底撕下“公共”的伪善面目,露出他们阶级知识分子的本来面目来。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及毛泽东“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实践的妖魔化中可以看出来。
(编辑: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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