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人士刘贤斌被判十年徒刑
海內外民運人士2010年8月24日舉行全球同步絕食聲援劉賢斌的抗議活動。

海內外民運人士2010年8月24日舉行全球同步絕食聲援劉賢斌的抗議活動。

博讯
作者 肖曼

中国四川异议人士刘贤斌因为要求进行民主改革,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罪十年。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5日开庭作出这一判决并剥夺刘贤斌政治权利两年零四个月 。路透社认为 : 这一判决是对那些想效仿阿拉伯民主运动的中国网民的警告。

刘贤斌今年43岁,已经因为从事民主活动三次被判刑。刘贤斌这次被判刑前,被超期羁押九个多月。昨天对刘贤斌庭审前,四川警方对遂宁法院周围两公里范围内全面封路,包括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王森、欧阳懿等人被官方警告和控制,不能前往旁听。只有刘贤斌夫人陈明先与刘贤斌的大哥两位被允许进入旁听,另外在旁听的19人据刘贤斌家属说根本不认识。

律师为刘贤斌作无罪辩护,庭审中律师辩护多次被主审法官打断。法庭收走了刘贤斌的陈述材料,也没给他时间做最后陈述,刘贤斌最后说:”我无罪、我抗议”

刘贤斌就读中国人民大学时参加了”89学生民主运动”,”64事件”后,因从事民主活动,他曾于1992年12月28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1993年10月刑满出狱。1998年3月,刘贤斌发表了《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开信》,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和签署人权公约。1998年浙江民主党筹组发起后,刘贤斌筹备四川的 组党活动,后被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刘贤斌再次出狱后不久,又参与《零八宪章》的联署。2010年7月5日,刘贤斌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正式逮捕。

刘贤斌第三次逮捕的消息引起中国民运界广泛震惊,至少16个省市及海外的民运人士发起”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活动,一些维权律师还自发组建法律援助团。从2010年8月1日起,许多民主维权人士发起”公民接力绝食声援营救刘贤斌”活动,以此表达对刘贤斌的关注和支持。

关键词 中国人权六四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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