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丁力

空袭利比亚与新的传统

多个国家从3月19日开始空袭利比亚军队,支援反对派。穆阿迈尔·卡扎菲在利比亚执政40余年,他的家族聚敛了数百亿美元的财产,而这个国家只有650万人口。卡扎菲说他受到“人民”的爱戴,他也许没有撒谎。为了欺骗国民,专制国家的新闻是扭曲的,但最后的受骗者往往是统治者自己。卡扎菲近年来越发狂妄,其他阿拉伯国家的领导人都很不喜欢他。

如许多国际事件一样,这次空袭也被认为是“美国的阴谋”。阴谋论既简单又方便,但未免太高估阴谋。在历史上,阴谋家成大事的不多,有好下场的更少。《红楼梦》有[聪明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美国也不是一个善于隐藏秘密的国家,白宫对维基泄密无可奈何,其他一些国家却成功地封锁了内容。在中东民主进程中,美国的价值迫使它不得不支持民主,但美国的利益却反对它这样做。价值与利益的冲突使得白宫举棋不定。自苏联解体以来,东欧、中亚经历了二次革命,现在中东的埃及、突尼斯、利比亚、巴林、叙利亚、也门也在要求民主。这“阴谋”太大了,阴谋论者已把美国打造成无所不能的国家。

中国原来一向强调“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从来站在“民”一边,至少理论上如此。卡扎菲把国家当作自家,占有国家全部资源。他——而非民众——对国家的不稳定负有全部责任。民众有权利反对他。外国飞机支援利比亚民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3月20日说:“中方一贯不赞成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不赞成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的“中方”肯定更反对在“国内关系”中使用武力。由于卡扎菲武力镇压和平示威者,中方于2月26日在联合国安理会投赞成票,支持对利比亚武器禁运,并把卡扎菲等人送上国际刑事法院。这一票对中国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事件。

有人反对外国打击卡扎菲。但利比亚内战、部族之争、外国干涉之说都不足以构成反对的理由。

利比亚也许处在一场内战中。这场“内战”是因为卡扎菲镇压和平示威者引起的,他甚至派战机轰炸自己的国民,派外国雇佣军狙杀自己的国民。这些行为激起了民众起义,也最终宣告了他的统治为非法。“内战”的一方是手拿步枪的平民,另一方是卡扎菲儿子指挥的精锐装甲部队。在“内战”中有部族之争的影子,但部族也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力,而且如果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卡扎菲就很难用一部分国民压迫另一部分。实际上,卡扎菲的部族也有很多人反对他,起义在全国各地都爆发了。法国领衔执行禁飞区决议也不是一个问题,法国总统尼古拉·萨科奇确实爱慕虚荣、喜出风头。但他很聪明,知道风头在哪里。他在执行联合国安理会1973号决议,又得到法国和欧洲多数民意的支持——他这才是真正的有风头可出呢。

反对民主的人用飞机、坦克镇压抗争者,却不许抗争者有部族背景,不许有外国同情者,不许有轻武器,只许一个一个徒手走到坦克和机枪前,否则他们就失去正当性。这是什么道理?

民主不是由完美的人推动的。完美的人只存在于神话中,而制造完人神话,只是为了奴役。民主之所以必要,正是因为人性不完善,而平等的权利可以制约时时滑向邪恶的权力。

这些国家的进攻不是为了获得利比亚的石油,因为不进攻就可以得到。他们确实是在夺取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道义。很多人忽视了这个资源,才把目光集中在不那么重要的石油上。

以“国家主权至上”为借口替卡扎菲辩护,甚至不能得到卡扎菲本人的理解和支持。他的目标一向超越国家:他积极推动非洲联盟、阿拉伯联盟,以图实现地区统一;他催促利比亚与埃及合并,穆巴拉克只好推托。其实,在伊斯兰教的价值体系中,国家的地位并不崇高。伊斯兰教的阿拉伯联盟比其他地区联盟更能够坚定地制裁一个成员国。卡扎菲屠杀平民之后,3月12日,阿盟敦请安理会采取行动,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然后安理会在17日做出相应决议。

他们的传统

人权和主权都是西方发明的概念。最早系统论述主权的是法国人让·博丹(1529-1596)。他说:“主权是共同体所有的、绝对的、永久的权力。”主权也不可分割,只属于国王。博丹意在建立绝对君主专制。但他不是国王的走卒,他给予国王绝对权力,也要求国王更严格地遵守神法和自然法。他反对国王未经公民最大程度的同意就征税,为此牺牲了他很好的个人前途。

在博丹时代,欧洲政治地图多变,法国正处在艰难的上升期。宗教改革造成教会的分裂,给国王的世俗权力带来更多机会。但宗教分裂也在撕裂法国,这是博丹主权论的时代背景。1648年,30年战争 (天主教与基督教之间的宗教战争)结束,各方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法国取得了优势地位。民族国家体系在欧洲的建立也以这个合约为标志,今天的世界仍然属于这个体系。

在法国,主权持续加强。路易十四是一个成功的君主,法国达到了顶峰,军事强大,文化繁荣。但在他的最后几年,法国也耗尽了国力,民生凋敝。路易十四加强中央集权,宣称 “朕即国家”,这给他的后代埋下了毁灭的种子。十四的继承人是路易十五。十五的情妇对他说过一句名言:“在我之后,哪管洪水滔天。”在十五的继承人路易十六时期,滔天洪水果然来了。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路易十六以叛国罪受审,于1793年初被送上断头台。三任君主盛极而衰,中国人应该熟悉这种历史周期,即使博丹的主权论有过成功,这时也走到了尽头。

主权是一个概念。概念是人造物,不一定必与事实相符,尤其在政治上。总有人以“国家”和“人民”、“主权”的名义做坏事。斯宾诺莎说,狗的概念不会吠。但如果被滥用,“国家”、“主权”的概念却会杀人。在法国之后,更多国家走上了绝对权力的道路。黑格尔在国家找到了他的“绝对精神”;列宁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在这种国家,“国家”有浓重的暴力色彩。在20世纪,“形而上学的国家”和“暴力压迫国家”先后都失败了。主权仍然常常被与国家权力相混淆,特别是在专制国家。这种混淆可以把主权再次变成专制者的个人权力。我们当然要坚决维护主权,但须在人权的范围内。

还有一个传统,从社会契约论到分权制,也不否认主权。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斯鸠是为这个传统做出巨大贡献的哲学家。他们厘清了权力的来源,指出主权来自公民的授权,并推荐权力的分立与制衡。以这个模式建立的国家较为稳定、繁荣,更多国家在采用这个模式。

国家和主权只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而这个时代正在离去。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必须让渡部分主权,才有世界的和平与繁荣。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在中国广为人知,现在又加上国际刑事法院。联合国授予战争的合法性,世贸组织对国家间贸易纠纷做出裁决,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战争罪,嫌疑犯正是 “君主”——这些原是主权的范围。用主权绑架人权已经在当今社会行不通了。

由于主权概念的模糊,在二战前,国际关系学的创立者之一爱德华·卡尔已经预言主权的消亡。不过,在涉及边界、法律适用等方面,主权仍然有用。但人权可以覆盖很大一部分主权。

人权与主权哪个更大的争执,实际上是“人”(或“民”)与“主”谁更大的竞争。在民主制中,人民最大,而且“民”与“主”不再对立,至少不那么尖锐对立,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现在看来,主权是公民(人民)让渡给统治者的,其目的是为了共同体(国家)的建立和运转,以平等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统治者不是高高在上的神,因此主权不可能高于人权。其实,主权是暂时让渡的部分人权——有些人权不可让渡。当主权侵犯人权的时候,它等于自噬其身,这时主权已失去合法性,而这个国家只剩下需要恢复的人权,然后才可能重新建立主权。让渡必须时常更新,绝不是永久的、不可逆转的。不然,必定导致奴役、暴政和蒙昧。

在这个意义上,利比亚民主革命让主权恢复其应有面目。支持抗争者就是维护利比亚的主权。

所以,中国在联合国投下赞成票,支持把卡扎菲送上国际刑事法院,对中国而言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事件。

所有国家都将从主权的淡化中获利,用部分主权换取一个更加融合、繁荣的世界,即中国歌唱的 “同一个世界”。欧洲各国已经先行一步,组成区域化的欧盟。区域化是向真正全球化(不是美国的全球化)的必要过渡。不可否认,在开始的时候,区域化和全球化的过程对大国更有利,而对小国专制者(如卡扎菲)不利。中国是一个大国,而且正在做一个“负责任的大国”。

我们的传统

儒家一向“以天下为己任”。到了20世纪后半叶,中国执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马列主义,对“普世”的态度更接近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前些日子,在天安[4.79 0.00%]门广场东侧竖起了孔子像。但崇儒者没有把孔子像立在尊崇的位置上。反儒者则反对大树特树儒家思想,他们指责儒家们企图把奴隶变成奴才。在儒家是否有意驯化奴隶的问题上,崇儒者似乎是闪烁其词的。

儒家传统起源于周初,其理想可以上溯到尧舜。《尚书·尧典》规定了统治者的责任:“以亲九族……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卡扎菲有“协和万邦”之志,却不能在国内“亲九族”,甚至他自己的部族也有不少人起来反对他。世界各国都需要彼此协和的共同价值。那些没有放弃“协和万邦”目标的国家,对镇压和平抗议者的卡扎菲发起了攻击。《尚书·皋陶谟》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上天的视听来自我们百姓的视听,即百姓之所闻所见就是上天之所闻所见,百姓在替上天监督人间统治者。这大致属于西方政治哲学中的“自然权利”。毫无疑问,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这些夏朝之前的言论,还保留着原始民主的痕迹。

孔子没有选票,但他是有选择的。他周游列国不是为了寻求富贵和权力,而是要履行恢复周礼的责任,实行仁政。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正义比富贵更重要。他说:“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在无道国家获得富贵是可耻的。他还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孔子不进入危险的国家,只在天下有道的时候才出来做官。用今天的话说,孔子“用脚投票 ”。可是孔子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孔子在55-68岁之间周游列国,68岁时返回鲁国。他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他活了73 岁。只有在放弃仕途追求的晚年短暂时光里,孔子才获得了心的自由。

孟子也用脚投票。他周游到魏国,与魏惠王多次交谈,魏惠王的儿子即位后,孟子“望之不似人君”,话又不投机,很快就离开了魏国。在以民为本的政治方面,孟子比孔子走得更远。孟子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然后是国家、君主。他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三者由重而轻。按照这个顺序,显然是人权大于主权,而主权的合法性来自百姓的支持,只有暴君才可能颠倒这个顺序。孟子接着说,如果国君危害国家,那么就改立国君。

孟子认为,诛杀独裁者是正义行为。齐宣王问孟子:臣下诛杀君主,可以吗?孟子回答说:戕害仁义的国君是独裁者(一夫)。他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孟子只听说诛独裁者纣这件事,没听说过弑君。不审判而诛一夫的言论是不符合今天的法制精神的,但与近两千年之后的博丹相比,孟子还是要进步很多。而安理会是要把卡扎菲送上国际刑事法院的。

孟子赞同对别国的暴君使用武力。《孟子》记载了他的三次谈话,其中都提到商汤征伐,而那些没有遭受讨伐地方的人们都在抱怨被忽视了。孟子评论说:“诛其君而吊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梁惠王》下)——诛杀暴君,抚慰百姓,如同降下及时雨。百姓非常高兴。他说:“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征伐是为了把百姓从水火之中拯救出来,只是杀掉残暴的君主罢了(《滕文公》下)。他又说:“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征”的意思是“正”,如果每个统治者都能端正自己,怎么会有战争呢?(《尽心》下)

孟子绝不会把动荡和战争的责任推给百姓,百姓有抗争的权利。统治者的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但在专制国家,统治者拥有无限权力,责任反而消失了,而百姓抗争的代价却非常高。孟子期待天下的安定与统一,他也知道,只有消除独裁暴君(一夫),才能实现大同的梦想。

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的确应该给孔子和孟子立像,并在基座上刻下他们最鼓舞人心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