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公权力作伪证:无人追究,无法追究_法通律师_新浪博客 2011年4月19日 原文 公权力 作伪证:无人追究,无法追究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黄秀丽实习生杨佳瑜2011-01-27 11:35:50 来源:南方周末相关新闻最大问题是 公权力滥用 地方政府的 公权力 必须依法行使【法眼】执政党行使 公权力 如何监督标签 公权力 伪证追究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权力,权力垄断 相关文章 特正经的张某某|公权力有没有权利剥夺普通人的庸俗权 【404文库】白帝城杜甫|月经统计事件炸锅,我们离“月经警察”还有多远? 【404文库】剑客写字的地方|权力的这些行为,不能再当做“无事发生”看待了 关心你的关切|钥匙上交,不然撬锁!不是警匪片,竟然还是工作… 竹不倒|从“20年的账一天还清”,谈官方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