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斗五年台湾行政机关首长特别费除罪化将解套
台湾总统马英九
路透社
作者 台北特约记者 陈民峰
在台湾争议了五年,高达239位蓝绿政府首长被卷入的特别费案,终于即将解套。台湾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初审通过了会计法修正草案,规定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负责特别费的经办人员和支用人员,一律免除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预计29日可以完成三读的立法程序。
所谓「特别费」是台湾的政府机关首长可以自行运用的一笔费用,早期因为没有明确规定,几十年下来,有的机关把它视为机关首长的津贴,报销时单据的核销并不严格,甚至为了避免麻烦,有时会用一张大额单据代替几十张小额单据。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爆发之后,民进党不甘示弱,立即检举当时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报销问题,接着蓝绿展开丢粪大战,总共有239位蓝绿阵营的行政首长被告发,帮这些行政首长报销特别费的秘书、行政人员也全被列为被告,共有7500人。
被列为被告的蓝绿高层首长包括了前副总统连战、前副总统吕秀莲、行政院长吴敦义、前行政院长游锡堃等,连立法院长王金平也一度成为被告。修法的主要理由是,过去因为行政规定不明,导致特别费的报支和核销方式,形成了几十年的惯例,对这些行政人员和首长依惯例办理的行为,应该给予善意信赖保护。
但这次的修法并不包括「国务机要费」,因此对陈水扁总统的官司并没有影响,民进党也能接受这样的修法,预计本月29日三读通过后,目前在地检署或法院调查审理中的特别费案件将一一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