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在互联网巨头QQ腾讯集团告互联网安全软件公司奇虎360侵权案中判QQ胜诉。

法院要求包括奇虎360在内的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的360隐私保护软件,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40万元人民币。

法院在判决中说,360隐私保护器“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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