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斯伟江:一个律师给重庆警察的回信_诗酒趁年华_新浪博客 04/30/2011 原文 公安和律师犹如两头蛇,通过互相竞技,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最大的公平,虽然,公安有 公权力 ,然后,法律把举证责任让它承担,而律师几乎没有什么特权,但是只负责挑刺。拿周星驰《功夫》的台词说,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个游戏,看似公平。 … 重庆打黑 时利用的,也往往是群众的 仇富 、 仇官 心理,只不过,善用群众心理的人,不能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家庭、财产,否则,以后人家一旦运用这个,他也会被群众咬死的。这就是孔夫子说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没有法律这个挡箭牌,人人都可以是牺牲品。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官民矛盾 相关文章 王五四 | 你不是潘金莲 他不是包青天 你也不需要包青天 旧闻评论 | 大赦贪官:被重视与被忽视的 【河蟹档案】中国特色 北大名帖:假如美军攻打中国,我就向美军投降 视频:厦门女子舌战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