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则天下治”,古往今来,县级政权一直都是国家政权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省、县、乡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基本架构。我国现在有2859个县级政权。举凡中国社会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或者官员贪腐、社会矛盾,大部分在这一层级完成、实现或者爆发。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县委书记掌管着一个县域的财权、事权、人权,位置特殊。县级政权的完备性决定了县委书记地位和作用的敏感性,它是一把双刃剑。好的县委书记能造福一方,不良县委书记则为害一方。
然而,让人忧心的是,近年来发生在县级政权尤其是县委书记身上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分析这一现象,权力过于集中、政务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是其中主要原因。

  于是,2009年3月,由中央纪委、中组部推动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正式启动,试点县(区)在一年多的实践过程中,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大胆改革,探索县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新路径,其经验对全国其他地方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一年半的试运行后,2010年11月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而如今,不少县级政权正全力推动“县权公开”。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了舆论“监督场”的形成,同时也拆除了县委、县政府与群众间无形的“围墙”,融洽了干群关系。

  县权改革之“县权公开”拉开序幕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县级政权的效率和稳定影响整个中国政局。

  县,中国自秦设郡县以来2000多年,一直是中国社会行政区划的基础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省、县、乡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基本架构。我国现在有2859个县级政权。举凡中国社会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或者官员贪腐、社会矛盾,大部分在这一层级完成、实现或者爆发。

  在我国干部队伍中,有2800多个县(市、区)委书记,他们不到全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总数的1%,但却处于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

  翻开一部中国历史,县作为乡村的头,城市的尾,在整个政治社会结构中始终居于特殊地位。对上,是国家政权的一个台柱、一个支撑脚;对下,则连接着整个社会,是国家政权与社会的一个接触点。社会的矛盾,政权和老百姓的矛盾,都会在县一级首先暴露出来。故此,不少学者提出“中国政治改革应当从县一级破题”的观点。

  国家行政学院的许耀桐教授说:从目前来看,中国改革的特点是渐进式的,反对激进主义、全面开花。因此,我认为从县这一级开始是最好的路径,县级以上的改革涉及面太广,无法驾驭;县以下的乡镇和城乡社区改革,又因其太小,不具有代表性。而县级政府正好适中,有典型的政治体制架构,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而中国社科院于建嵘研究员则通过大量的基层调研得出结论,县政改革到位了,则社会就会安定。

  近年来发生在县级政权尤其是县委书记身上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分析这一现象,权力过于集中、政务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是其中主要原因。于是
,为加强对县一级,特别是对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09年3月,中央纪委、中组部选取河北省成安县、江苏省睢宁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等3个县(区)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拉开了中国县权改革的序幕。
在低调进行了一年半的县委书记权力“透明化”试点后,2010年11月中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范围推动“县权”改革的试点。此次《意见》的印发,标志着这一“县权公开”探索正式向全国推广。

  以限权为起点,以公开为手段,以事项透明、流程透明、责任透明为“分解动作”,肇端于江苏睢宁县、河北成安县、四川成都武侯区等地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试图将一级党委领导的公权力导入一个四壁通透的“金鱼缸”内,让公权力运行的轨迹在阳光下一览无余。

  “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高发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经典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2010年6月底,四川省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绍军被“双规”后音讯全无。坊间流传,李的出事跟去年刚落马的县委书记张敏有关。

  2009年2月,仁寿县原县委书记张敏因经济问题被“双规”,至今仍在接受调查。而在更早时候,2007年9月,张敏的前任钟建初因受贿被判14年,并没收财产100万元。

  两任县委书记,一个被媒体评为“年度最佳”的地方领导,一个成天把“百姓是头上天”挂在嘴上,为何相继折戟于此?他们在这个拥有16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上演了一场“腐败接力”,引发的官场地震至今未平。

  而河南省纪委通报的内容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河南省纪委通报称,自2006年以来,河南省先后有22名担任过县委书记的领导干部被查处。放眼全国,县委书记腐败的新闻更是比比皆是。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现任和原任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原因多是买官卖官。

  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担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先后1575次受贿,创下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南召前任县委书记刘建国在当政期间,南召“卖官买官”成风,该县先后有30多个党政部门“一把手”身陷其中。

  而“边贡献边腐败”的县委书记也不在少数,张献会就是政绩和腐败
“兼修”的典型之一。

  张在主政栾川期间,铁腕推行的“栾川模式”,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成为闻名遐迩的全国旅游强县,栾川也成为县级发展旅游业的样板和典型。此间,他先后收受包括副县长在内的20多名官员和商人的近百万元贿赂。

  另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是:“边腐败边升迁。”河南省落马的22名县委书记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的,其他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1年被查处的。

  张献会被“双规”时,已担任洛阳市总工会主席、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市领导分管有关工作。渑池县原县委书记仝孟蛟,也是在三门峡市委副秘书长的任上被“双规”。仝孟蛟在任6年,贪污受贿900多万。

  分析近年来发生在县级政权尤其是县委书记身上的腐败案件现象,权力过于集中、政务不公开、缺乏有效监督是其中主要原因。

  县委书记“集权度”较高,缺乏有效的监督,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难题。“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其实质是县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这场“县权”改革,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蔡霞如此评价。

  蔡霞认为,在县一级权力架构中,县委书记除了对当地的重大项目、人、事、财进行支配外,还可以直接影响和制约身边人的命运,而别人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这是一个很大的制度缺陷。

  改革核心:一把手“限权”

  “县权”,最重要的就是用人权和决策权。

  指向县委书记的权力改革,正是当前基层政治改革的深层次命题,重点是公开、核心是限权。

  对于县委书记的权力描述,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县委书记堪称“中国权力最大的官”,除了外交、军事和国防,其他权力都具备。

  对于改革运行的阻力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研部教授李习彬一语中的,“改得好不好,推进难不难,关键就在一把手!”

  分析睢宁县、武侯区、成安县的探索,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点,那就是“一把手”的自我限权、主动还权。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从“禁酒令”开始,从关系县级财政收入重要命脉、关乎官员巨大利益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等重大事项开刀,并邀请党内外、媒体对自己和干部团队开展监督。

  原河北成安县县委书记王晓桦也认为,搞权力公开透明不能光是政府搞,党委必须带头,县委书记则首当其冲。他试点改革的一大措施是“通透性办公”,以此避免过度集权而使干部脱离群众,其前提是王晓桦有勇气接受大家的监督。

  武侯试点的主要设计者之一、时任武侯区纪委副书记王睿说,经过一番“确权勘界”之后,武侯区出台《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关于进一步明晰职权的试行办法》,对区党委权力进行勘界,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予以纠正。

  根据上述“权力清单”,属于区党代会权力事项有6项,区委全委会有6项,区委常委会有18项,区委书记有9项。

  紧随权力目录之后,一张张权力流程图将区委权力运行方式公之于众。流程图上,区委书记、常委、区长、副区长等各有分工,职权明晰。

  如此一来,“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2010年,在接受新华社内部调研时,武侯区区委书记刘守成坦承,试点正是抓住了决策权和用人权这两个核心问题。“削权瘦身”的背后,其实是对一把手正当行权的强化——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制度规范用权。

  “公开”之后,还有很长的路

  权力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制约核心权力的程度,都决定着改革的力度与成败。

  限权之后,如何保障减下来的权力不反弹?王睿认为,除了制度化以外,监督成为保护改革不倒退的重要因素。

  “公开是监督的第一步。”王睿说,
“区委常委会议讲了啥,一上网就知道。”

  “常委们在工作上是否越位、错位或不到位,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这样公布出来,本身对权力者本人也是一种无形的提醒和约束,能够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作为力推此项改革者,王睿对通过公开进行“监督”寄予希望。

  但这样的公开却被学者评为“若明若暗”,成都市委党校一位长期关注武侯区试点的学者认为,实际上,重要人事问题、利益问题,甚至包括领导的年终奖收益等敏感问题就很难公开;再比如,组织部门提拔干部要搞测评,但是结果只向领导公开等等,都不够透明。

  王睿则觉得,试点改革不是说一步就走得很远,“并不是完全公开,中纪委也是这样要求,要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些党内事务是不能公开的。”

  现实中,县委书记往往对当地的重大项目、人、事、财有支配权,甚至直接影响和制约身边人的仕途,而对其监督往往颇为尴尬,“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同级监督太软”。王睿说,“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虽然我们想了诸多办法,采取了很多措施,推动了试点工作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研究思考。比如,虽然武侯区对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特别是“一把手”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清理,但还较为粗略,内容还需进一步科学界定。显然,规范县一级党政权力的改革还有一段漫长的道路。

  县委书记限权只是改革起点

  有学者指出,县委书记限权改革试点,带有过渡性质。因为限制县委权力,就一定会涉及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权力关系界定。县委权力公开透明,只有与人大改革、政府改革有机衔接,整体设计,配套改革,才会产生最好的效果。

  从邯郸公布“市长权力清单”,到成安推动“通透式办公”,到成都武侯为“一把手”权力进行确权勘界,再到江苏睢宁以严管干部为起点的系统化改革……可以发现,基层公权力公开透明化进程,已经悄然从行政权力的自我革命,走向了党委权力的自律自省。

  从“行政权力”到“党委权力”,仅仅两字之差,但却引起专家的极大关注,认为具有划时代的标志性意义。

  “中国公共权力最为核心的改革是党的领导体制改革。要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根本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强调。

  而从古到今的中国政治架构中,“县”在整个政治社会结构中始终居于特殊地位。对上,是国家政权的一个台柱、一个支撑脚;对下,则连接着整个社会,是国家政权与社会的一个接触点。故此,不少学者认为,中国政治改革从县一级破题是正确的路径选择。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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