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无敌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

5月1日,黑龙江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证实,4月26日发生在鸡西市滴道区的“矿难瞒报”传言确为事实,矿主初步交代有9人遇难,至此,笼罩在鸡西市的“矿难谜团”终于拨云见日。(5月1日新华网)

矿难瞒报,又是矿难瞒报。黑龙江鸡西矿难瞒报勾起了我存在心里许久的一个迷团。因为我地是个煤炭大县,每一寸土地底下,都蕴藏着四、五层煤炭,合计四十多米厚。以前是小煤窑,井下工人都是用的本地人。就连四、五个国营煤矿,工人都是本地人。使靠近煤矿的村子的人,早一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可自从整合为大煤矿后,本县人再也没有当煤矿工人的福气了,特别是井下工人,清一色都是四川、浙江一带的外路人。煤矿建在村里,村里人眼看着外地人挣钱而自己想受苦挣钱都不能。我以前就想:一样的受苦给钱,用哪里的人不一样,非要用外地人,还得给盖宿舍、修伙房,岂不增加了开支?再说,很多村的老百姓祖祖辈辈住在煤炭上,靠煤窑解决烧火做饭问题,解决零花钱。后来包给个人了,也还能当没编制的煤矿工人。现在整合了,却是只能享受大煤矿带来的土地塌陷、环境污染、地下水下陷、吃水困难、煤炭采空后子子孙孙何以谋生等多种生存问题的困扰,致使煤矿和当地村民矛盾一再暴发。为啥不一户安排一个当工人解决这个矛盾呢?

谁知在我认真研究了许多矿难瞒报后,才恍然大悟。原来用本地人当煤矿工人,遇到矿难是不好瞒报的。因为哪个工人当天下班没回来,家属就要去煤矿要人。而外地人就是出了意外,十天半月家里不知道,瞒报容易多了。再说,外地人的家属来了,还可以推说已经跳槽了,不在这里干了,连赔偿也免了。就是和你谈赔偿,你一个外地人来到异乡他地,还不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单膀孤人有啥资本和人家叫板?所以,不论从保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赔偿的角度出发,用外地人做井下工人是煤矿老板的上上之选。另一个原因,如果本地人出了事,他的亲戚朋友,都要参加维护他的权益的行动,就是非亲非故的人,也会同情遇难者,事故处理不好,容易动众怒。而用外地人,就是出了事,煤矿所在地的村里人也不知道,只能从他们的行动上看出些蛛丝马迹。这样,出事的信息就传不出去,就是万一走露风声,上边下来调查,也很难找到证据。笔者所在地就时不时听到一些矿难的传言,但没见曝光一次。也很难核对传言的真假。

从鸡西矿难瞒报中我们还能看到,没有当地政府的保护,没有相关部门的通同作弊,仅一个煤矿老板是瞒报不成功的。市区调查组四天没进展。“区里组成了13个小组检查煤矿,没发现发生矿难的迹象。”“26日和27日查了两遍,都没发现,‘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不大。’”而省联合调查组一天搞清楚就很能说明问题。县煤管局的书记就一问三不知:“驻矿监察员请假了不在家。没有矿主的联系方式,也不知矿主‘高老三’具体叫啥名字。”试想,如果遇难矿工是本地人,他们的家属会让这些拿着人民的高官厚禄,遇事推三掉四,连句实话都不说的人稳坐那里瞎说?十多年前,山西繁峙县金矿塌方,很多外籍矿工遇难,就是该县公安局长给矿主通风报信让其逃走的。很多矿难瞒报事件里都有当地政府包庇的影子在内。

开采矿产的,都想通过瞒报来逃避责任,逃避处罚。哪怕关停整动一段时间,他们的经济损失也颇为可观。所以,他们不用本地人当矿工,已经成了这一行业老板的共识。这样一来,矿难瞒报的成功几率就大了许多。也使矿老板敢于心存侥幸,孤注一掷,违法违规生产。根据这个规律,我们就可以严格查考一下凡是不用本地人作矿工的矿产单位,看他们有没有瞒报现象(如大同矿难瞒报是由贪官落马而牵出)。或者可以硬性规定:必须有50%的本地矿工。如能这样,我想,就可以减少矿难瞒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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