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被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2011年5月5日 原文 为苹果生产iPhone和iPad的中国富士康工厂的员工,曾被强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富士康在出现十余名员工接连自杀的状况之后,要求员工签署不自杀协议。据报道,富士康员工每周需要工作6天12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总计为98小时,而住宿条件就像监狱一样。员工的工作时间比苹果规定的每周最大工作时间超出12个小时。不自杀协议规定,如果员工违反承诺而自杀,他们的家庭将只能获得法定的最低赔偿金。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富士康,自杀 相关文章 南方周末|河南女教师新婚日自杀,催婚悲剧何日不再重演 往事和随想|她是谁?那位成都骑车自杀的女生 城市的地得|“骑不动”的年轻人,还有很多 【404文库】Rita仍然在这里|我是如何第一次感到清华对生命之恶意的 真实故事计划|9岁围棋少年坠亡背后,嗜血的鸡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