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斯伟江:一个律师给重庆警察的回信 2011年5月7日 原文 公安和律师犹如两头蛇,通过互相竞技,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最大的公平,虽然,公安有 公权力 ,然后,法律把举证责任让它承担,而律师几乎没有什么特权,但是只负责挑刺。拿周星驰《功夫》的台词说,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这个游戏,看似公平。 … 重庆打黑 时利用的,也往往是群众的 仇富 、 仇官 心理,只不过,善用群众心理的人,不能让群众知道自己的家庭、财产,否则,以后人家一旦运用这个,他也会被群众咬死的。这就是孔夫子说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没有法律这个挡箭牌,人人都可以是牺牲品。 …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律师,官民矛盾,重庆,斯伟江,警察 相关文章 【404文库】金无忌|我在北京“被上访”的两年 刑者无疆|斯伟江:指居新规的新意思 【404活动】城市的地得|斯伟江谈劳东燕,本来是多美好的相遇啊 泽博王星|律师是如何被做成黑社会的 【404文库】“我们这一代要终结腐败”(外二篇)